2018年6月18日 星期一

數學_足球的多面體

看到足球會想到什麼?
當然是尤拉公式 F + V - E = 2 (F是面的總數、V是頂點的總數、E是邊的總數)。
計算它是由幾個五角形跟幾個六角形所構成的!哈哈。


先複習一下國中數學:證明尤拉公式,有兩種證明方式。

第一種證明(註1),幾何畫板證明。
第一步:
用觀察法發現任何一種多邊形,比如下圖左一的五邊形。
若不是三角形,增加一對角線,即加一面、一邊,它的 F + V - E值不變。
(跟邊一樣,對角線之間不可以相交)
最後可令每一個面都是三角形。如下圖左二,左三。


第二步
可分兩種方法,
方法1,每次刪除一個三角形,直到最後剩一個三角形;
方法2,去除所有面後,刪樹枝。

先說方法1:每次刪除一個三角形(一面)
(1)取消一面、一邊,而 F + V - E 的值不變;
或(2)取消一面、一頂點、兩邊, 而F + V - E 的值不變;
或(3)遇到單獨三角形,僅一個頂點與其他部分連接,
   則刪掉該三角形,即取消一面、兩頂點、三邊,F + V - E 的值仍不變。
最後剩下一個三角形,可知 F + V - E = 1 + 3 - 3 = 1 → F + V - E = 1。

例如下圖,
i→ii是取消一面、一頂點、兩邊,即(2);
ii→iii是取消一面、一邊,即(1);
iii→iv是取消一面、兩頂點、三邊,即(3)。


方法2(註2):請參考註2的補充。


在講第三步之前,先要知道如何將立體拓譜轉換(註3)
比如下圖,正三角(錐)體,
拓譜轉換,就是將這個少了一個面(A-B-C三角形)的多面體想成一隻襪子,
這個少掉的面就是襪子的開口,我們要把襪子的裡面從開口翻出來,拉平。
而拓譜轉換後,V,E的值不變,F減1,便可當作平面圖形來處理。

又比如下圖正六面體,少掉E-F-G-H這個面的拓譜化,即左圖變右圖。

第三步,參考第一步,
將所有"多邊形"都變成三角形後(增加一對角線,即加一面、一邊)它的 F + V - E值不變。
並將選一個面刪掉,作拓譜轉換。
比如,下圖是正六面體切成數個三角形之後的樣子(AB還有一條直線)。


再選一個面(減少一個面,即13-14-17這個三角形),作拓譜轉換
比如上面的正六面體分數個三角形的拓譜轉換,變為下圖:

第四步,參考第二步的方法一,由外而內刪除三角形。
最後剩下一個三角形, F + V - E = 1 + 3 - 3 = 1 → F + V - E = 1。
因為在第三步時,減了一個面,要加回來,因此,V+F-E = 2得證。



第二種證明(註2):計算多面體各面內角和。
同上,F是面的總數、V是頂點的總數、E是邊的總數。

步驟一:
在原圖中利用各面求內角總和。
N邊形可以被切成N-2個三角形(180度),所以N邊形的內角和=(n-2)·180。

設有F個面,各面的邊數為n1,n2, …,nF,
各面內角總和=(n1-2)·180+(n2-2)·180 +…+(nF -2) ·180

總共有F個2,各面內角總和= (n1+n2+…+nF -2F) ·180
因為每一邊鄰兩個面,這樣計算,邊會被計算兩次,所以,(n1+n2+…+nF)等於E的兩倍。
各面內角總和=(2E - 2F) ·180 = (E - F) ·360 


步驟二:
取消一個X邊形的面,作拓譜轉換。上述已說過,V,E的值不變,F減1。
而最外層一定是X邊形,有X的頂點。如下圖,這是足球的拓譜轉換。
因此,拓譜圖形內有(V - X)的頂點,且度數為360。
(1)拓譜轉換圖形內的頂點內角和 = (V - X)·360 。 
註4


而(2)拓譜轉換圖形的最外層X邊形,其內角和為(X - 2) ·180。
再考慮(3)被取消的X邊形,其內角和,同樣是(X - 2) ·180。
由(1)、(2)、(3),
所以,各面內角總和= (V - X)·360 + (X - 2) ·180 + (X - 2) ·180  
= (V - X)·360 + (X - 2) ·360 = (V - X + X - 2) ·360
(V - 2) ·360
比對步驟一跟步驟二的結果,(E - F) ·360 =各面內角總和=(V - 2) ·360
是故, E - F = V - 2 →  V + F - E = 2 得證。


*****
再來,計算足球由幾個五角形跟幾個六角形所構成的(註5)。
先假設有 m個正 五邊形(黑色),n個正 六邊形(白色)在球面上,黑白相間。

同樣設定,V是頂點的總數、E是邊的總數、F是面的總數。
V=(5m + 6n)/3   (每個頂點,同是三個多邊形的頂點,重複算三次)
E=(5m + 6n)/2   (每個邊,同是兩個多邊形的邊,重複算兩次)
F=(m + n)

滿足尤拉公式:V - E + F = 2
(5m + 6n)/3 - (5m + 6n)/2 + (m + n) = 2
→ 10m + 12n - 15m - 18n + 6m + 6 n = 12
→ m = 12 
五邊形有12個

每一個五邊形鄰5個六邊形,所以有12 · 5個六邊形,
但是因為每一個六邊形會鄰3個五邊形,這樣會被重複算三次。
所以,六邊形應該是(12 ·5) / 3=20個。


*****
1970年首次電視轉播世界足球盃比賽(註6),
由於當時電視是黑白的,轉播單位為了讓觀眾看清楚足球轉動,
發明了電視之星(Telstar),這一種黑白相間32面體的足球。

情況一直到1998年法國主辦世界盃才改變,
足球顏色改以白色為主調,配以藍色圖案和紅色點綴,也就是法國國旗的三種顏色。
名字為:Tricolore,如下圖。

之後的Fevernova(日/韓)、Teamgeist(德國)、
Jabulani(南非)和Brazuca(巴西)四代,也都採鮮艷色彩。
而今年的Telstar 18又回歸原點,再次用上黑白色。



-------------------------------------------------------------------


註2:歐拉幾何公式V+E-F=2如何證明?
§補充:
(1)去掉一條邊,就減少一個面,V+F-E不變。依次去掉所有的面,變為“樹枝形”。
(2)從剩下的樹枝形中,每去掉一個邊,就減少一個頂點V+F-E不變。
 直至只剩下一條邊,兩個點, 2+0-1= 1,所以,V+F-E =1。
 比如上面的變成三個三角形的五邊形,如下圖。

§


註3:主題 D:數學素養與建模


註4:淺談尤拉公式及其應用 (圖片來源)


註5:足球上的白與黑


註6:【世界盃】比賽用的足球 哪個是「電視之星」?哪一個最多劣評? (圖片來源)


參考資料:足球真的是起源於中國嗎?答案是:不

2018年6月13日 星期三

札記-飲食-可口可樂

透明可樂(註1)
近幾日,日本可口可樂公司推出了一款透明可樂。
據新聞報導(註2),這不是首創,上世紀90年代,就曾上市過,但沒流行起來。
此回,重新研發,捲土重來。
可口可樂的可樂,近幾年已出過好幾款不同口味和顧及健康需求的產品。
台灣市場有香草、櫻桃、Zero(零熱量)、Light(少熱量)。
依目前市面狀況推測受歡迎程度,
原口味佔大宗,Zero、Light佔少數,香草、櫻桃應該被淘汰了。
我覺得,某個程度上,人們有"路徑依賴",依舊喜歡「正統」味道吧。

今年二月,日本可口可樂公司曾發售過桃子口味,但台灣沒有,
這次透明口味,看報導內容是為健康取向,就不知道喝起來感覺如何,
而台灣未來是否販售,猶未可知。

除了可樂,台灣的可口可樂公司有諸多子品牌,
像雪碧、芬達、舒味思、美粒果、爽健美茶、原萃等等。
雪碧、芬達太有名,許多人知道它們是可口可樂有關,
但曉得美粒果、原萃來自可口可樂的人就少很多。

說到雪碧,便令我想到果汁氣泡水,
果汁氣泡水,不一定是拿果汁去打入二氧化碳,
我就見過有些店家的果汁氣泡水,是果汁加雪碧。

而芬達,Fanta,中文維基說它「名稱」(註3):
芬達的名字是德文Fantasie的前半部分,取其「開懷,有趣」的含義。
 這個名稱的只是來自一個簡單的腦力激盪。
 當發明人馬克思·凱特(Max Keith)徵求新飲料名稱時,
 一位銷售人員隨口答出了「芬達」,於是這一名稱沿用至今。

對此,我有意見。我不覺得能解釋成「有趣」。
英文維基的"芬達"寫,德文的Fantasie意思是"use their imagination"
所以,Fantasie會不會和英文的Fantastic有關,意近於「幻想、想像」之類的呢?

註3

可口可樂公司,成立132年了。我自小到大,聽聞過好多它的故事,包含謠言。
其名稱,是由於成分有可樂果(註4);
其由來,常聽的說法是一位藥師本來調配咳嗽糖漿,竟意外調配出這種飲料(註5)。
我國小時,曾有同學跟我說:
「某位科學家原本是要調製新清潔劑,沒想到發明出可樂。」
我後來知道咳嗽糖漿的事,很好奇他到底怎麼「推導」的,
是因為喝可樂之後,胃酸造成胃痛,又學到清潔劑是強酸,才兩事聯想的嗎?呵呵。


關於可樂的配方,
高中時,某老師說:
「全世界只有四個人,曉得可樂配方的全部或部分。一位是總裁,三位是接班候選人。
 總裁卸任前,會在他們三人中擇一接替。
 為了防止剩下兩人不悅,拿配方出去創業,因此,僅總裁能知道全部配方,
 並將配方分成三等分,讓他們三人各持一份,各自負責其製造。
 由於三人是競爭關係,不會有共享訊息的可能。
 等三人中的一人上任新總裁後,可選擇其餘兩人繼續留任,或者另找三人預作接班。」
我當時聽,覺得這設計好巧妙呀!不過,如此戲劇化,也使我懷疑真實性。哈哈。

大學時,某教授說:
「一百多年來,可口可樂公司不申請專利。
 因為一旦申請,專利法規定,自那起算的20年後要公布配方(註6),
 該時,別人照這配方生產製造,便不用付可口可樂公司專利費用。
 然而,不申請的話,若被洩漏或盜取,怎麼辦?
 可將配方定義為營業(商業)機密,依營業秘密法,向對方提起告訴。」
我覺得這個保密理由,才接近事實。
傳聞,如今配方放在亞特蘭大一家銀行的保險箱,鑰匙由三個人保管(註7)。
這三個人不能同時乘坐一架飛機,避免出現意外,同時與公司簽訂了保密協議。


常聽人批評可樂不健康。
說它高糖高熱量,於是有了Zero、Light;
說它是碳酸飲料,會傷害牙齒(註8),便有人建議用吸管。
忒有趣,為了喝,不怕折騰,為什麼不喝水呢?哈哈。

除上述,我國中時,高年級同學跟我說過一種可樂危害,但純屬無稽之談。
他說:
「有一架飛機上的所有可樂瓶罐爆裂,
 事後清理發現,費盡方法都無法去除可樂殘留的深褐色污漬。
 便有人傳:『長期喝可樂,消化道會整條道變褐...』」
不否認,有這樣的"懷疑"是人之常情,
然而,有實驗證明、事實依據再來說,會不會比較好一些呢?



-----------------------------
註1:Coca-Cola With Dietary Fiber to Launch in Japan (照片來源)


註2:可樂也透明! 日本透明可樂重新上市搶灘(東森新聞)
但其實透明可樂不是創舉,90年代就曾經推出,這次搭上飲料透明風,捲土重來。
瓶身寫著「COCA LOCA CLEAR」原來這是美國可口可樂總公司,
經過至少一年時間,重新研發並測試口味。


註3:
1. 維基:芬達

2. (英文)維基:芬達


註4:維基:可樂
名稱來自可樂早期的材料之一:可樂果(英語:Kola Nuts)。


註5:喝可樂可當作咳嗽糖漿?(國家網路醫藥)
傳聞可口可樂最早是由感冒糖漿公司製造,
應該是因為可口可樂最早是由一位美國藥師發明出來的,
這藥師本來在調配咳嗽糖漿,沒想到卻意外調配出這種飲料。
最原始的配方裡,還含有古柯葉,喝起來會覺得頭比較沒那麼痛,
自然感覺也較舒服,但後來的可口可樂已移除此一配方。


註6:產業與經濟 營業秘密與專利的雙重保護策略
嚴格來說,專利是一把雙面刃。
舉例來說,Mr. J. S. Pemberton早在1880年就調配出來現稱為「可口可樂」的飲料配方。
假如他當時將此配方申請專利,則約在1903年時,
該專利權將會到期,變成公共財,為全人類所有。
從此,任何人想要製造販賣該配方的飲料,並不必付一分一毫給他。


註7:
台灣可樂協會會長黃長毅說:因為配方是可口可樂的最高機密,
 所以據了解配方一直被妥善的鎖在保險箱內,而且規定只有三位總監可以知道這個配方。
 為了保護這個最高機密,
 甚至還規定這三位知道配方的總監不能同時搭機,以防同時發生空難。
 而且工廠實地調配時,
 一組配方還刻意拆成兩班工人,分不同時段完成,以免配方外洩。


 可口可樂公司的說法是:
 「目前配方被保存在亞特蘭大一家銀行的保險箱內,保險箱的鑰匙由三個人保管,
  這三個人不能同時乘坐一架飛機,避免出現意外,同時與公司簽訂了保密協議。」


註8:保健》可樂對牙齒有何影響? 英實驗發現驚人後果(自由時報)
上述飲料(可樂、蘋果酒、氣泡酒)通常屬於酸性,同時內含相當高的糖分,
因而能與牙齒快速進行反應,若民眾長時間讓飲料停留於口中,
或飲用頻率過高,的確有可能出現輕微的腐蝕狀況,琺瑯質的鈣質成分亦有可能因而流失。

2018年6月7日 星期四

札記-戲劇-【軍師聯盟】:不如讀《權謀至尊司馬懿》

想補充幾句,我個人觀感:
與其看【軍師聯盟】,不如讀《權謀至尊司馬懿》這本小說。
小說同樣是根據正史而"改編",比如第二章中的一段:
 相比起賈詡這番話來,吳質之前為曹丕出的謀略,只不過是小孩子的把戲罷了
 只是賈詡這番話聽上去過於樸素,甚至近乎套話,不知曹丕能否領會呢?
 曹丕完全心領神會,所以他起身告辭了。
 如果說曹植繼承了父親的絕世文才和浪漫氣質,曹丕則繼承了父親的政治權謀和實用主義。
 曹丕明白,此行的目的已經全部達到。
 ...
 機會很快就來了。曹操要出征,曹丕和曹植送行。
 三軍將士整裝待發,曹植興致高昂,在大軍面前發表即興演講,出口成章,
 贏得一片掌聲與喝彩。
 這時候,在旁邊久久不語、情緒低落的曹丕終於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
 在眼眶裡打轉許久的淚水奪眶而出。
 曾經威嚴而不可一世的父親,如今已經老了,微微佝僂的軀體、斑白的兩鬢和眼角的皺紋,
 都在提醒著他:這位帝國最有權勢的人,也不過是個普通的老人而已。
 然而征戰在即,自己身為兒子卻無法替父親分憂。
 相會不久,又當遠離,臨別涕零,但願這次父親仍能戰無不勝,像往常一樣平安歸來!
 曹丕哭到動情處,拜倒於地。三軍踟躕,眾人欷歔,孤雲為之徘徊,天地為之含悲。
 曹操望著哭拜馬前的兒子,心中也不禁悲不自勝,情動於衷。
 看來曹植雖然文采出眾,到底不如曹丕誠懇踏實啊。
 曹操心中的天平終於開始向另一側傾斜。

 哭拜於地的曹丕淚眼矇矓中偷偷望見父親的神情,
 心頭暗喜:三弟啊,比文采,也許我遜你一籌;論演技,影帝這個稱號我要定了。
 太子爭奪戰終於要接近尾聲了。
 為曹操傾斜的天平最終加上決定性砝碼的有兩個人:一是賈詡,二是曹植。


第一點,作者怎會知道曹丕心中竊喜而在嘀咕什麼?這肯定是作者想像的小說情節。

第二點,開頭的前三句話,會使人以為吳質不如賈詡,
而後面曹丕的落淚,是賈詡套話裡的暗示。不,建議哭的,恰恰是吳質。
《三國志卷21.魏書,王粲傳》的註釋(註1)中,
魏王曹操出征時,世子(曹丕)和臨菑侯曹植來送行。曹植舌燦蓮花,讚頌曹操武功。
曹丕聽得自嘆弗如,悵然若失。
然後...與上述不同的地方來了!
在旁的吳質耳語:「當前這情景,您流淚就可以了。」
於是,曹丕依建言對曹操哭泣而拜。如此真情流露舉動,反襯出曹植的歌功頌德無誠心。

不過,這僅是小瑕疵,對於此小說,乃大醇小疵。


依我所看那三集【軍師聯盟】,和《權謀至尊司馬懿》一書相比,
我覺得書的夾敘(小說、故事部分)夾議,使令精采度更為豐滿。是故,推薦之。
同是司馬懿裝病,書裡有如下的議論:
這裡有幾個問題,我們來澄清一下,不感興趣的朋友請直接跳過看下一節:
第一是司馬懿裝病裝了多久的問題。
(1)關於這件事情,書上沒有明確的說明。
 涉及此事的,首先是《晉書·宣帝紀》漢建安六年,郡舉上計掾。魏武帝為司空,聞而辟之。
 帝知漢運方微,不欲屈節曹氏,辭以風痺,不能起居。魏武使人夜往密刺之,帝堅臥不動。
 及魏武為丞相,又闢為文學掾,敕行者曰:若復盤桓,便收之。曹操做丞相,
 是建安十三年的事情。從建安六年首次徵辟司馬懿,到建安十三年第二次徵辟,間隔七年。
 中間司馬懿沒有任何行事可記載,說明他這段時間可能一直臥病;
 而七年之後,曹操說“若復盤桓”說明司馬懿這段時間一直“盤桓”著。
(2)其次張春華的傳記裡提到的曬書事件:嘗暴書,遇暴雨,不覺自起收之。
 這次暴雨不可能是曹操徵辟當天發生的事,而應該是長期裝病中的某一天的突發事件。
 由此也可見司馬懿是長期“臥病”。
(3)另外《太平御覽》引的臧容緒《晉書》殘本,記載有所不同。
 該書說曬書事件被使者發覺,使者回禀曹操,曹操下令強迫司馬懿出仕。
 這顯然是把時間間隔長久的兩件事情合併在一起了,與本傳不符,不可信。
 不過這也說明,曬書事件之後,強迫出仕之前,無事可敘。
 所以結論是,司馬懿雖然未必臥病七年之久,但長年裝病是沒有疑問的

第二是究竟司馬懿有沒有裝病騙曹操這樣一件事。
有學者提出,《晉書》關於司馬懿裝病之事是虛構的。
原因是為了美化司馬懿,說他忠於漢室,不願出仕奸賊。理由有二:
一,司馬懿的父親司馬防、兄長司馬朗、堂兄司馬芝都已經在曹操帳下了,
司馬懿也沒有理由產生對抗情緒;
二,司馬懿當時寂寂無名,曹操沒理由派刺客強迫他出仕。見張大可等著《三國人物新傳》。

這裡這位學者混淆了兩個問題。
第一,《晉書》所記載的司馬懿裝病躲避出仕是事實判斷,司馬懿不出仕的原因是價值賦予。
原因可能是後人虛構的,但事實卻是板上釘釘的。
因為同樣的事實不僅見於《宣帝紀》還見於張春華的傳記。
如果說《宣帝紀》中還只是順帶一筆美化司馬懿,
那張春華的傳記中,四分之一的篇幅都在描述此事,難道也是虛構?
把這段虛構去了,那張春華幾乎就無事可敘了。
前引臧容緒的《晉書》殘本,也記載了這件事。多書有徵,難道都是美化?
不能因為看到《宣帝紀》裡有“不欲屈節曹氏”這樣的鬼話,
就連“辭以風痺,不能起居”這樣的真話也不信了。
所以,此事的斷案是:事實描述基本正確,動機描述有美化之嫌。

司馬懿裝病不出仕的動機,可能有兩個:
首先,自抬身價;其次,袁紹雖敗但實力仍在,北方局勢並不明朗,天下未知鹿死誰手。
女怕嫁錯郎,男怕入錯行。此時貿然出仕,投錯主公,影響的是一輩子的命運。
第二,所謂的“魏武使人夜往密刺之”不是派刺客去刺殺,而是派探子去刺探。
這件事,臧容緒《晉書》描述得比較詳細:魏武遣親信令史,微服於高祖門下樹蔭下息……
令史竊之,具還以告。可見是刺探而不是刺殺,更不是有些民間傳說的“針刺”。



---------------------------------
《世語》曰:魏王嘗出征,世子及臨菑侯植並送路側。
植稱述功德,發言有章,左右屬目,王亦恱焉。
世子悵然自失,呉質耳曰:「王當行,流涕可也。」
及辭,世子泣而拜,王及左右咸歔欷,於是皆以植辭多華,而誠心不及也。


2018年6月6日 星期三

札記-戲劇-【軍師聯盟】:司馬懿夫人

上週日,有機緣看陸劇【大軍師司馬懿之軍師聯盟】第三到五集(應該沒記錯),
裡面演一段攸關司馬懿生死大事,劇情應當有"其間不能容髮,蓋亦已危矣"的緊張,
或許電視劇得老少咸宜,我感受不到那種氛圍,且這和我所讀歷史不一樣。


先按正史《晉書》紀載來談司馬懿,
建安六年(西元201年),司馬曹操剛結束官渡之戰(西元200年),
曹操大致掌握長江以北情勢,但仍未統一。
用人之際,於是,看上司馬懿(註1),徵召他當官。
司馬懿知道大漢皇帝的權力正值衰弱,但未亡,
不願意失臣節屈從曹操,萬一漢室君權恢復,咱辦?裝病唄,再觀望。
因此,就以風痹為由,拒絕。曹操不信,派密探前往調查,
果然如司馬懿所言,臥病在床,曹操罷手。

建安十三年(208年),此時此刻,曹操升任丞相(註2),位極人臣。
曹操又想起了司馬懿,敕命人再去請,
並說如果司馬懿再推託,收了他(可能收監,可能是收命)!
司馬懿明瞭閃不掉,便赴任。先作文學掾,又升官作黃門侍郎,
又改任轉議郎、丞相東曹屬,不久轉任(丞相)主簿。

再說《後漢書》(註3)裡的楊修,說他任職過孝廉、除郎中、丞相曹操主簿。
說句閒話,我看到「孝廉」就想笑,
台語的「年輕人」,寫成文字就是「孝廉郎」,但這是奇想,非關史學。
「丞相曹操主簿」,意謂著他在建安十三年(208年)之後,才作此官。
可是,劇裡為什麼曹操當司空時,楊脩就被叫「楊主簿」呢?
同一時空,人們稱司馬懿為仲達,這脗合史實,司馬懿當時確實沒服公職。


前五集,司馬懿救父...那是戲劇需要,史書找不到。
而且歷史裡,司馬懿妻-張春華,
戲份沒劉濤(演員,飾張春華)那麼吃重,還貌若天仙,身懷武藝。
《晉書》(註4)主要說她兩事。

第一件,建安六年(201年),司馬懿裝病,
某日曬書,突然暴雨,司馬懿不自覺爬起來救書,張春華發現有一婢女瞧見,滅口。
第二件,司馬懿移情別戀,此時張春華也老了,難得見到司馬懿。
有一次司馬懿臥病在床,張春華來探望他,
司馬懿對她說:「老東西真討厭,哪用得著麻煩你來!」
張春華羞愧得不吃飯,想自殺,她生的那幾個兒子也跟著不吃。
司馬懿驚恐,連忙去見張春華,向她賠禮道歉,她才停止絕食。
司馬懿離開後對人講:「老東西不足以珍惜,我憂慮的是我的好兒子們。」

可能是為了劉濤,她是女主角,薪酬高,才編張春華的故事許多許多吧!



----------------------------------------------------------------
漢建安六年,郡舉上計掾。魏武帝為司空,聞而之。
帝知漢運方微,不欲屈節曹氏,辭以風痹,不能起居。
魏武使人夜往密刺之,帝堅臥不動。
及魏武為丞相,又辟為文學掾,敕行者曰:「若復盤桓,便收之。」帝懼而就職。
於是使與太子游處,遷黃門侍郎,轉議郎、丞相東曹屬,尋轉主簿。
§辟:徵召§


十三年春正月(208年),公還鄴,作玄武池以肄舟師。
漢罷三公官,置丞相、御史大夫。夏六月,以公爲丞相。


註3:
1. 後漢書卷54:楊修
 修字德祖,好學,有俊才,為丞相曹操主簿。
2. 《典略》:「建安中,(楊修)舉孝廉,除郎中,丞相請署倉曹屬主簿。」


註4:《《晉書》卷31(列傳第1),司馬懿的妻子張春華
宣穆張皇后諱春華,河內平皋人也。父汪,魏粟邑令;母河內山氏,司徒濤之從祖姑也。
後少有德行,智識過人,生景帝、文帝、平原王幹、南陽公主。
宣帝初辭魏武之命,託以風痹,嘗暴書,遇暴雨,不覺自起收之。
家惟有一婢見之,後乃恐事泄致禍,遂手殺之以滅口,而親自執爨。帝由是重之。

其後柏夫人有寵,後罕得進見。帝嘗臥疾,後往省病。
帝曰:「老物可憎,何煩出也!」後慚恚不食,將自殺,諸子亦不食。
帝驚而致謝,後乃止。帝退而謂人曰:「老物不足惜,慮困我好兒耳!」


--------------------------------
參考資料:【大陸劇】《大軍師司馬懿之軍師聯盟》分集

2018年6月4日 星期一

飲食_(格陵蘭)醃海雀:世界數一數二臭食

今早,有朋友給我看瑞典鹽醃鯡魚(註1),告訴我:有人說聞起來像屎味。
以我有限的見聞,到目前為止,
我所知道世界最臭的食物,應該是格陵蘭的醃海雀!!
醃海雀的臭絕對讓醃鯡魚瞠乎其後。

光聽製作跟食用方式,就感覺爆炸性的反胃作噁,
因此,我不打算貼圖片,純文字敘述,雖然仍覺得勉為其難...

下文,是維基百科(註2)對這道"美食"的介紹:
◎醃海雀(Kiviak)是一種起源自格陵蘭一帶因紐特人的傳統飲食。

◎作法:
將捕獲到的海豹腔內器官挖空,
之後把抓來的海雀,不去掉羽毛或嘴喙,直接塞進海豹肚子裡。
在此過程中會盡可能填滿,一般情況下一頭海豹約可塞入百隻左右海雀。
塞完海雀後,把海豹肚子縫住並塗抹潤脂加以密封,
再放在地面上用石頭壓住減少空氣流通。
等待發酵的時間約需數個月甚至一年以上。

◎吃法:
1. 將海雀從海豹肚內取出後,將全身羽毛拔掉,直接撕裂吃生肉。
2. 用嘴在海雀排泄處,吸食其體內發酵過的內臟漿液或是頭部的腦漿。

嗯,用餐愉快~~~



----------------------------------
註1:
1. 維基:瑞典鹽醃鯡魚

2. 我打開了一個屎味的北歐魚罐頭,鄰居以為生化危機爆發了


註2:維基:醃海雀

2018年6月3日 星期日

外地_美國:哥倫比亞特區(D.C.)

為什麼美國中央政府所在地,要叫哥倫比亞特區(District of Columbia,簡稱D.C.)?
這樣的問法很有趣,就好像在問:陳先生,你家為什麼叫陳宅?

美國首都之所以在「哥倫比亞特區」,
是因為"美國"原本就叫哥倫比亞Columbia(註1)。
這個名字是紀念哥倫布,義大利文為Christopher Columbus,
因此,將哥倫布Columbus這個字加拉丁文字尾-ia,表示國家(應該叫她哥倫布之國嗎?)。
如同英國是不列顛 Britannia、法國是高盧 Gallia一樣。



United States這名字,出現在1787年制憲之後。
原本美國是由十三個邦(殖民地Colony)所構成(註2),
在制憲時,考慮到國權主義(Nation)跟邦權主義(Colony,各邦的獨立性),
因而妥協,全國政府National government寫成Governm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改稱邦(Colonies)為州(States)。美國聯邦憲法(註3)的序言:
We the people of the United States, in order to form a more perfect union,
establish justice, insure domestic tranquility, provide for the common defense,
promote the general welfare, and secure the blessings of liberty to ourselves and our posterity,
do ordain and establish this Constitution for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象徵美國的人物,許多人會想到山姆大叔(註4),
如下圖是一戰、二戰的募兵廣告:


其實,還有另一張,如下圖:

這一位女性就是哥倫比亞,代表著美國。
而且"哥倫比亞"在美國超常見,就像台灣的中山路,
包含太空梭也會以此命名,當然,你也可叫哥倫比亞號為美國號。
而首都名是美國國父華盛頓在1791年取的。



------------------------------------------
註1:維基:Columbia (name) 照片來源
○It originated from the name of Italian explorer Christopher Columbus and from the ending -ia,
 common in Latin names of countries (paralleling Britannia, Gallia etc.).
○In 1791, three commissioners appointed by President Washington named the area 
 destined for the seat of the U.S. government "the Territory of Columbia"; 
 it was subsequently (1801) organized as the District of Columbia.


the words 'United Colonies' have been used, the stile be altered for the future to the 'United States' "




While the figure of Uncle Sam represents specifically the government, 
Columbia represents the United States as a nation.

2018年6月1日 星期五

札記-法律-文林苑新聞之「留言」:無知之幕

今年5月18日的新聞報導:
2012年文林苑抗爭拆除的王家,最終分得5戶(註1)。
讀維基對這事件的說明(註2),我感覺似乎行政單位拆除有理,。
其次,我不太確定王家"兩筆完全未臨建築線的土地(以2012年來看)"能換得5戶,合不合理。
先不論這個,因為我這篇想談這則新聞後面「留言」的看法。


留言當中,有人嘲笑說:「王家得五戶,學生啥都沒有」。
可是,這不是很正常嗎?不然,要拿到什麼才對呢?

抗爭事件不合法,我不意外,
而且,我覺得就因為是"合理不合法"之事,才選擇集會抗議。
(認為自己合法,早就上法院去提告;認為自己不合理,那鬧什麼勁?)
台灣上世紀70年代、80年代的黨外運動,在當時政府眼裡哪件合法?
還動輒死刑、無期徒刑迫害。但自由、民主合理!公正、平等合理!
由於有他們少數人的犧牲,才有"立合理的法",加惠台灣所有人。
相信"文林苑事件"中,聲援、阻擋拆除的學生亦是同門心思。
嘲笑者,只注意"單一事件"的利;
抗爭卻分毫不取者,重視的是"制度"的義。

或許嘲笑者想讓學生跟他們一樣,當個順民。
但世界上任何一項權利,沒有不是靠人民自己爭取。
而且,"怎麼確定這種事有一天不會輪到自己或親友?"
若真不幸降臨,人應該會希望多些像他們的人相挺。
因此,多點同理心,不能出錢出力沒關係,至少沒必要譏諷別人願意襄助不幸。


我覺得多想想"會不會輪到自己或親友?"很要緊,
因為才會有所警惕,在意政府有否專橫、法律是否公平。

那如何斷定法律公平呢?
據我所知,目前有個不錯做法,
就是羅爾斯(John Rawls)《正義論》(註3)裡的概念:「無知之幕」(註4)。
什麼是無知之幕?
以下是沃草烙哲學上(註5)的講解:
 契約之所以不公平,是因為訂立契約的雙方都清楚明白彼此的優勢與劣勢。
 在這種情況下,強者便可以利用自己的優勢來佔弱者的便宜。
 為了排除這樣的情況,
 羅爾斯設想一個假想情境,他稱為「原初立場」(the Original Position)。
 原初立場最重要的一項的特色在於參與訂立契約的人,
 都不知道任何關於自己本身以及他人的訊息。
 也就是說,處在原初立場的人不知道自己的財富階級、種族、職業、興趣、
 性別、宗教信仰、價值觀、道德觀。
 用羅爾斯的話來說,處在原初立場的人們都被「無知之幕」給遮蔽了。

 羅爾斯認為,

 因為參與訂立契約的人不知道自己以及他人的訊息,
 每個人都無法利用自身的優勢來佔對方的便宜,
 所以參與者所選擇的契約(也就是社會正義原則)必定是公平的。

舉個簡單例子, AB要平分一顆西瓜,如何保證公平。
告訴A:「你負責對半切,切完,讓B先拿。」。
如此,A就會切得公平。

同理,假設你不知道你的財富階級、種族、職業、興趣、性別、宗教信仰、
價值觀、道德觀的前提下,你制定共同遵守的法律,自是公平。
然而,跟所有事物會變化一樣,法律需要落日條款,
公平標準也該順應時代人民的要求,不斷演進!



-------------------------
註1:文林苑王家分得5戶 市價高達上億
三立新聞網 Upload Date & Time
發布時間 2018年5月18日 PM 9點51分


註2:維基:文林苑都市更新爭議


註3:
1. 維基:約翰·羅爾斯《正義論》

2. John Rawls(羅爾斯)的正義論


註4: 維基:無知之幕


註5:陳以森/洪秀柱、無知之幕、承諾的張力

2018年5月30日 星期三

人類_體臭與香水

公園散步時,從旁經過女性,
外國人比台灣人的香水味濃厚得多,這還是運動(跑步)狀態。
是要彰顯什麼嗎?魅力、替代費洛蒙...或什麼的,
我反倒覺得是要遮掩什麼,因為相較而言,東亞以外的人比東亞人體味來得重。
為什麼"東亞以外的人"會有此種異常生理呢?
不,答案剛好相反,是東亞人不正常,原始人類應當是帶體臭味的。


約在2000代以前,從非洲遷徙到東亞的人類,
第16號染色體中部的ABCC11基因(註1),
基因上的第538位鹼基發生突變,導致大汗腺減少分泌。
人的汗腺可分為小汗腺跟大汗腺(註2)。
小汗腺又名外分泌腺,分佈於全身;
大汗腺又名頂漿腺,分布腋下、陰部、肛門、乳頭和肚臍等周圍,
大汗腺分泌物中,含有多種蛋白質和脂肪酸,
它們原本不臭,是微生物對之作用才導致臭味。
這跟人類尿液類似,排出時無味,過一陣子才有尿騷,也是微生物搞的鬼。

汗腺多寡,同時與耳垢有關連,
有體臭體質的人,通常是濕性耳垢;反之,無體臭體質的人,通常是乾性耳垢
(註3,在第538碼位,濕性耳垢對應了鳥嘌呤(G),乾性耳垢對應了腺嘌呤(A))

以全世界分布來說,
濕性耳垢者,也是有體臭體質者,
中國人約佔總體的4%到7%,但是在華北,濕性耳垢者比例不到1%,
北韓濕性耳垢者比例亦不到1%。日本人濕性耳垢者比例約16%,
臺灣人濕性耳垢者比例約20%。
然而大洋洲的原住民濕性耳垢者有60%-70%。
高加索人(白人)濕性耳垢者高達90%,黑人之濕性耳垢者高達99.5%

下圖是從果殼網(註4)轉來的分布圖,黃色是無體臭體質比例,藍色是體臭體質比例。
顯然,東亞人沒體臭的人佔絕對多數。


體臭,有另一個通俗的名稱:狐臭。
按歷史學家陳寅恪<胡臭與狐臭>(註5)文中步步的推演:
1. 從《千金方》《仁齋直指方》《本草綱目》等醫學著作,
 都寫「胡臭」,而不是「狐臭」,兩字沒有"假借字"的關係。
2. 從"范漢女大娘子"、"李旬"的例子裡,
 "胡臭"可能是指"胡人身上腋臭",不敢說兩者無關。
3. 如果"胡臭"真的是"胡人身上腋臭",那為什麼要改"胡臭"成"狐臭"?
 因為在胡漢通婚愈來愈普及的情況下,
 漢人漸漸有了胡人血統,也遺傳了「胡臭」,
 但是漢人的疾病怎麼可以「胡」臭,有所不宜。
 便憑藉那股腋臭相似於野狐之氣,於是,改「胡」為「狐」。
所以,在未發現DNA時,陳先生由文獻考據,
就已經懷疑體臭或稱狐臭來自漢族以外的民族,即非東亞人。

自14世紀中葉到19世紀的歐洲,人不分貧富貴賤,都厭惡洗澡(註6)。
發生何事?
大概在1346年,黑死病開始橫行歐洲大陸,
後來的將近十年間(1346~1353),導致大量人口死亡,有些人認為問題是出在清洗身體。
他們相信黑死病是經由水傳播,從皮膚上的毛孔進入人體。
衛生專家也從而宣稱,一般疾病是通過皮膚上的毛孔來傳染,
因應之道則是用乾掉的汗水把它們堵住。
從此,歐洲人便不愛洗澡,一個月洗一回、一年洗一回、一生洗一回都有可能。
想想看它們天生有那基因,體味誠是臭不可當。

因為不洗澡,比較講究的人就經常更換內衣來保持清潔,或是噴香水掩蓋體臭。
著名的例子是法王路易十四。
太陽王 路易十四
路易十四,1647年到1711年的64年間才洗過一次澡(註7),
每天早上是用香水塗臉,再以混和葡萄酒的水洗手跟漱口。
為了保持身體"整潔、乾爽",有時一天換三次內衣,及大量使用香水。
隨著王室與貴族引領潮流,
香水業隨之蓬勃發展,風尚直至今日,即便現在歐洲人已改變生活習慣。
這應該是不正確的醫學觀念和體臭給予世界的貢獻吧!


----------------------
註1:每日頭條:有狐臭是正常的,沒狐臭才是....
話說2000代以前,我們曾曾曾...(此處省略600字)曾祖輩走出熱帶非洲,
進入亞洲溫帶的過程中,
第16號染色體中部的ABCC11基因上第538位鹼基發生基因突變,導致大汗腺減少分泌。
所以,我們沒有狐臭的統統都是變種人(有沒有感覺自己像X-men一樣吊?)
這個突變基因主要分布在東亞,在中國人當中占了95%左右。

註3:維基:耳垢
分子遺傳學研究發現,確定耳垢乾濕屬性的基因位於第16號染色體中部,
稱作ABCC11 (ATP-binding cassette, subfamily C, member 11),在第538碼位,
濕性耳垢對應了鳥嘌呤(G),乾性耳垢對應了腺嘌呤(A),
因而在表達為蛋白質時分別對應了甘氨酸與精氨酸。
根據基因中的簡單重複序列(microsatellite)分析,
乾性耳垢的等位基因起源於2000代之前的一次基因突變,
並且比濕性耳垢具有約1%的相對適應性,從而經過天擇被保留下來。
....
中國人總體濕性耳垢者,約佔4%到7%,
但是在華北,濕性耳垢者比例不到1%,北韓濕性耳垢者比例亦不到1%。
日本人濕性耳垢者比例約16%,臺灣人濕性耳垢者比例約20%。
然而大洋洲的原住民濕性耳垢者有60%-70%。
高加索人(白人)濕性耳垢者高達90%,黑人之濕性耳垢者高達99.5%


 陳寅恪在這篇文章中認為,胡臭原本是胡人專屬的疾病,
 但是從魏晉南北朝之後,胡漢通婚愈來愈普及的情況下,
 漢人漸漸有了胡人血統也遺傳了「胡臭」,
 但是漢人的疾病怎麼可以「胡」臭來形容呢?
 這樣不符合現實阿!
 胡臭所以剛剛前面醫書提到的「人腋下臭,亦言詔狐狸之氣者」,
 也就慢慢成了這種腋味的代稱囉。

2. 陳寅恪:胡臭與狐臭
 寅恪案,「胡臭」之「胡」自是胡人之「胡」,
 蓋在《千金方》《仁齋直指方》《本草綱目》編著之時代,
 既不可認「胡」為「狐」之同音假借,而諸書均作「胡」,不作「狐」,
 亦不得謂之以音近之故傳寫致訛。
 然則腋氣古代實有「狐臭」及「胡臭」不同之二名可知也。
 但二名孰較原始正確,頗不易決。

 考唐崔令欽《教坊記》云:
 「范漢女大娘子亦是竿木家,開元二十一年出內,有姿媚,而微慍羝。」
 文下原注云:「謂腋氣也。」
 寅恪案,范漢女大娘子其先代之男女血統無從得知,
 但竿木伎本附屬唐代立部伎之雜戲及柘枝舞者,
 而此種伎舞乃中亞細亞輸入我國藝術之一,
 其伎舞之人初本西胡族類,又多世擅其業者也。詳……
 (舉《舊唐書》等及近人王國維、向達考證略)。
 據此,則范漢女大娘子之血統殊有西胡人種混雜之可能,其「微慍羝」者,
 或亦先世西胡血統遺傳所致耶?

 又五代何光遠《鑒誡錄》云:
 賓貢李旬(旬「王」旁)字德潤,本蜀中土生波斯也,
 少小苦心,……,所吟詩句往往動人。
 尹校書鶚與李生常善,遽因戲遇嘲之,……其詩曰:
 「異域從來不亂常,李波斯強學文章,假饒折得東堂桂,胡臭熏來也不香。」
 寅恪案,……[李]為西胡血統,絕無可疑
 至其本身是否實有腋氣,抑尹鶚假「胡臭」之名以為譏笑,誠難確定,
 但《鑒誡錄》之作「胡臭」足與《千金方》《仁齋直指方》《本草綱目》等書互相印證。

 總之,范漢女大娘子雖本身實有腋氣,而其血統則僅能作出於西胡之推測,
 李旬雖血統確是西胡,而本身則僅有腋氣之嫌疑。
 證據不充足如此,而欲依之以求結論,其不可能,自不待言。
 即以前述二人而言,則不得謂腋氣與西胡無關。
 疑此腋氣本由西胡種人得名,迨西胡人種與華夏民族血統混淆既久之後,
 即在華人之中亦間有此臭者,倘仍以胡為名,
 自宜有人疑為不合,因其復似野狐之氣,遂改「胡」為「狐」矣。
 若所推測者不謬,則「胡臭」一名較之「狐臭」實為原始且正確歟?
 世之考論我國中古時代西胡人種者,止以高鼻深目多須為特徵,
 未嘗一及腋氣,故略舉數例,兼述所疑如此。


註6:
1. 維基:路易十四 圖片來源

 法國國王路易十四從1647年到1711年的64年間才洗過一次澡,
 這一驚人記錄保留在路易十四的御醫每天為他做的身體狀況的詳細筆記上。
 根據當時的常識,洗澡是一種醫療手段,
 如果沒有醫生的吩咐,就是巴黎上流社會的紳士、淑女也決不輕易洗澡。



4. 【BBC 真實的凡爾賽宮】
 一天換三次內衣

2018年5月29日 星期二

植物_鳳梨咬舌頭




吃鳳梨會咬舌頭的原因,
看上面"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註1)所製作的動畫,就能曉得。


避免影片日後失效,簡單再用文字說明:
有人說(註2):「鳳梨刮舌的原因是削不乾淨,被鳳梨果目刺到。」
這未免也削得太不乾淨了吧!
其實不是,真正兇手是鳳梨酵素-鳳梨蛋白酶,
它們大多分布在莖部,即下圖紅色圈裡的部位。


吃鳳梨,舌頭被咬的"痛感",
是因為鳳梨蛋白酶正在分解口腔內,由蛋白質組成的肌肉、舌頭。

該如何防止?
可以塗抹少許食鹽在生鳳梨上(註3)、或泡鹽水、或過熱水後(註4)再食用,
這樣能抑制鳳梨酶的活力。
不嫌浪費的話,也許可以不吃莖部,哈哈。

據說有人燉肉前,會加入一些鳳梨汁(自己用機器榨),
便是藉由鳳梨蛋白酶幫助肉提前分解而軟化。



------------------------
註1:【冷知識】鳳梨咬舌頭沒錯!「它」真的在吃你的肉


註2:
1. 吃鳳梨5大意外好處!鳳梨酵素更能抗血栓、助消化
 但值得注意的是,由於鳳梨特有的「鳳梨酵素」主要分布在鳳梨莖部
 因此在一般正常食用量下,其實吃到的量一般不多。
 尤其是,做成罐頭的鳳梨,其中的蛋白活性酵素已經遭受破壞。

2. 【賣菜的科學】為什麼鳳梨會咬舌頭?
 所以有人說鳳梨沒削乾淨會咬舌,也有可能是因為接觸到接近外皮或莖部的酵素,
 但絕不是因為舌頭被尖尖的鳳梨果目刺到
 (那也削得太不乾淨了吧?!根本是在連皮吃了)


註3:跟著鄭大師玩科學:吃鳳梨有咬舌感的原因


註4:吃鳳梨嘴破...不沾水能避免? 她教「秘密吃法」不割舌
建議將鳳梨浸泡鹽水或是過熱水,降低鳳梨蛋白酶活性,以避免吃鳳梨時的不適。


圖片出處:鳳梨橫切面

2018年5月28日 星期一

札記-科學-多維空間

在我學生時代,「魔神仔在哪裡」的流行解釋是:它們在多維空間裡。
又,人處在三維(有XYZ軸)空間,在相當偶然的機會,人才會撞見它們。


一維空間(僅X軸)生物,
可以想成有一種像螞蟻的蟲,只會在一直線上前進或後退;
一維

二維空間(X、Y軸)生物,
可以想成有一種像蛇的動物,不會抬頭,行動方式是蛇行。
二維

當一維生物遇到二維生物,
如同下圖,紅色小圈圈是一維生物,紅線是它視線,黑色曲線則是二維生物。
一維生物撞見二維生物會很驚訝,以為發生「靈異事件」,
大吼:「這是什麼東西啊,怎麼可以同時在我前面,又在我後面!」
一維生物遇到二維生物

三維空間(X、Y、Z軸)生物,人就是!
在這組比喻中,我們將三微生物想像成碗。
如下圖,
三維生物是紅色的半球狀,二微生物是半球內的黑色曲線,
把它想像成「拿碗罩住地面上的蛇」。
二維生物見到三維生物也會被驚嚇,以為發生「靈異事件」。
大喊:「這是什麼東西啊,怎麼四周都是!」
二維生物遇到三維生物


假設「魔神仔」是多維生物,若被三維生物的人類瞧見,就不曉得有多恐慌了!
多維空間實在過於抽象,很難用圖形表現,也不知道人要怎麼橫跨過去。

下圖是一個立體蛋糕,
第一刀切在X軸、第二刀Y軸、第三刀Z軸,已經平分成八等分了。
假如你可以跨到四維空間,可以麻煩用你的四維刀,幫我切成平分的十六等分嗎,謝謝。

八等分蛋糕

再者,人是活在一維時間線上,
如果有生物能活在兩維、三維時間構成T^3世界,這要怎麼想像阿?



---------------------------------
在圓的(1/√2)半徑,環切就可以16等分了。

札記-法律-台灣新聞業有高度自由

最近有則新聞,
北市市長夫人要對電視台提告,控訴其對市長新增資產的報導不實。
我2015年就類似事情(註1,政治模仿秀)寫過文章,
我現在的論點基調仍舊沒變,此次果真興訟,
我覺得電視台會引用釋憲文509號(註2)的內容,而終將獲判無罪。

我不是法律人,可能有誤解,
記得我從電視、或是在學校聽來:台灣的法律判斷標準,許多是仿效美國。
在美國,
政治模仿秀無罪,是依據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保證言論自由、信教自由。
著名的判決是:好色客雜誌訴法威爾案(註3);
新聞媒體評論政治人物無罪,即便評論有失實。
則是依據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美國憲法第十四修正案:政府行政單位不得種族歧視。
著名的判決是:紐約時報訴沙利文案(註4)。
這個判決中,「真實惡意原則」是重點,此原則要求:
"誹謗案件的原告必須證明,所訴的報導出版者明知報導是假的,或者罔顧報導真偽。"
由於原告承擔了極重的舉證責任,而且證明一個人內心的活動較為困難,
當涉及到公眾人物時,此類案件極少會勝訴。

而在台灣,政治模仿秀無罪、新聞媒體評論政治人物無罪,
是根據憲法第11條、刑法第三百十一條等等(詳見釋憲文509號)

感覺台灣每每這種訴訟,新聞媒體勝、政治人物敗,
總會有人引用刑法第三百十條第三項前段規定: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諷刺這是法院認證。
但往往原因是:
刑法第三百十一條規定:
以善意發表言論,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
 三、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
 四、對於中央及地方之會議或法院或公眾集會之記事,而為適當之載述者。



身為一個台灣政治人物或公眾人物,對這種事得胸襟廣闊,
該澄清就公開澄清,然後對方死性不改,就當他在刷存在感,
或者想想王爾德的話:
「世上只有一件事比被人議論更糟糕了,那就是沒有人議論你」吧。



----------------------------------------------
註1:戲劇_台灣政治模仿秀


註2:釋憲文509號
§憲法第23條: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
 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
 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這一條包含的憲法精神有
 (1)法律保留原則:依法行政,行政機關所制定之命令非但不得抵觸法律,
         且須有法律之依據跟

 (2)比例原則
 (i)適當性原則:國家所採取者必須是有助於達成目的的措施,又稱「合目的性原則」。
 (ii)必要性原則:如果有多種措施均可達成目的,國家應採取對人民侵害最小者,
        又稱「侵害最小原則」或「最小侵害原則」。
 (iii)狹義比例原則:國家所採取的手段所造成人民基本權利的侵害和所欲達成之目的間,
         應該有相當的平衡(兩者不能顯失均衡),
         亦即不能為了達成很小的目的而使人民蒙受過大的損失,
         又稱「衡量性原則」。
         亦即,合法的手段和合法的目的之間存在的損害比例必須相當。
 毀謗可以有罪責,則是依據「比例原則」。
§


註3:好色客雜誌訴法威爾案


註4:紐約時報訴沙利文案

2018年5月26日 星期六

中地_高雄市楠梓區

「楠梓」的台語唸法是Làm-á-kheⁿ(註1),由三個音所組成,
曾被標記成「南馬坑」、「楠仔坑」、「南仔坑」、「楠梓坑」等。
最後一個音「坑」,沒有爭議,是低窪之意。
然而,前兩音「楠仔」是什麼,有兩派看法。

官方,即高雄是楠梓區公所(註2),
說「楠梓」是因當地在前清時"遍植楠木",而取名「楠仔坑」,
日治時期縮寫為「楠梓」,沿用迄今。楠木的台語唸法,確實是楠仔。
另一派則認為,「楠仔」是誤寫,應該寫成「湳仔」,指"爛泥地"(註3)。為什麼呢?
一來,「湳仔」、「楠仔」兩個台語唸法一致。
二來,台灣有諸多地名,以「湳仔」號之,指該處地勢低。
例子有:鳥松區之坔埔(湳埔)、南投縣名間鄉(湳仔埔)、
臺北市士林區「湳雅」(湳仔)等等,維基百科(註1)便說:
 後因改寫為「楠仔坑」、「楠梓坑」,而有溪畔遍植楠木(即柟木)望文生義之說。

要證明誰對誰錯,似乎得穿越時空回到清朝,乃至更早之前,
瞧瞧是否楠木眾多,或是否為窪地了。那假如,多楠木又窪地,該如何是好?呵呵。
楠木

從「楠仔坑」,可曉得閩南人,或稱明鄭、前清的移民在此經營,
可是無法表現台灣經歷多少次的政權交替,
反倒是目前管轄它的「高雄(市)」,名稱之轉化,較能感受到一次次的易主,
好比地質年代的呈現,白堊紀、侏羅紀、三疊紀那般有層次感。

「高雄」此地,最早平埔族叫它「刺竹」,讀音近於漢字「打狗」(註4),
那就不用再講「高雄」當時的地理風貌。
我從前讀過司馬遼太郎《台灣紀行》(註5),他說:日本戰國時代,
日本人稱"台灣"這地方為"高砂(タカサグン,Takasagun,註6)",應該跟打狗(山)有關。
高砂(タカサグン)是打狗的近似音。

這裡需要稍微說明一下,以一地之名表示"台灣"是古來習慣,
來台灣的外地人常把他們登陸地點,當成台灣全島的代稱,
像雞籠(今基隆)、笨港(北港)、大員(安平)等,
台灣之所以稱「臺灣」自"大員"而來,而古時日本人是習從打狗(或稱高砂)上岸。

清治時期,把平埔族的「刺竹」轉成漢字的「打狗」。
日治時期,沒把「打狗」變字成「高砂(タカサグン)」,而是「高雄(Takao)」,同是近似音。
二戰後的民國政府來台,字未換,但念成中文的「高雄(ㄍㄠ ㄒㄩㄥˊ)」了。
刺竹


再回到原題,到底是「楠仔坑」,還是「湳仔坑」呢?我沒答案。
清朝《鳳山縣志》卷二(註7)裡,便已經寫「楠仔坑街」,
若說是訛傳,希望有更早官方文獻證實,可惜我目前找不到,
如果跟「打狗」類似,有平埔族叫法的證據,就再好不過了。

我讀池志徵寫的《全台遊記》(註8),
造訪台灣的時間是1891年~1893年(甲午戰爭是1894年),
他對「楠仔坑街」的描述是:
由阿公店二十里曰楠梓街,亦大市鎮,數里皆楠木,故名」,
清朝那兒是真的有楠木呀。




-----------------------------
○「南馬坑」(《臺灣府志》,1685)、「楠仔坑」(《臺灣府志》,1694)、
 「南仔坑」(《重修鳳山縣志》,1764)、「楠梓坑」(《鳳山縣采訪冊》,1894)
○Làm-á是閩南語中形容低地之說法,如鳥松區之坔埔(湳埔)、
 南投縣名間鄉(湳仔埔)、臺北市士林區「湳雅」(湳仔)、
 新北市板橋區湳興里、雲林縣虎尾鎮各有一處稱作湳仔、桃園市八德區「大湳」等。
 後因改寫為「楠仔坑」、「楠梓坑」,而有溪畔遍植楠木(即柟木)望文生義之說。


楠梓,舊名「楠仔坑」。
因本區區民原為福建省漳、泉兩地於前清來台墾拓先民之後裔,
當時遷者日眾,不久形成一大村落,因溪畔遍植楠木,故名為「楠梓坑」。
日治時期縮寫為楠梓,沿用迄今。


註3:
1. 楠仔坑地名由來
 高雄市有個楠梓區,著名的楠梓加工出口區就在這裡,「楠梓」到底是什麼意思?
 根據楠梓區公所官網的說法,楠梓舊名「楠仔坑」(也寫成楠子坑、楠梓坑),
 早年福建漳、泉移民在此形成村落,因溪(楠梓溪)畔遍植楠木
 (台語稱楠仔,質地堅硬的木材,可用來造船),故得名,
 到了日本時代改名「楠梓」沿用至今,但一般民眾仍稱「楠仔坑」。
 現在來逐字分析「楠梓坑」。「坑」是常見的地名,指溪谷或山谷之地。
 「梓」與梓樹無關,因為台語的「仔」常被簡化成「子」,
 「子」常被美化成同音的「梓」。關鍵是「楠」字,
 因為在清代文獻找到此地也有「湳仔坑」的寫法,到底是「楠」還是「湳」呢?

 我們從文獻和地理脈絡來解釋,推論「湳仔坑」才是本來的地名。
 台語的「湳」指爛泥地,最早稱為「湳仔坑」的地方就是位在低窪之處,
 才被稱之「湳仔」。

 有一個最明顯的例子,南投縣名間鄉的舊名就是「湳仔」。
 根據名間區公所官網的說法:「湳仔」之地名由來,
 因現今南雅村、中正村、中山村一帶,昔日地形低窪,四周雨水匯集,地質泥潤,
 長年間成為湳沼,地方俗稱「湳仔」。

 至於從「湳仔」改成「名間」,那是日本時代1920年行政區域劃分時改的,
 當時把「湳仔」(Làm-á)改成日文漢字訓讀發音相近的「名間」(なま,Nama)。
 同樣的例子還有「打狗」(台語Tá káu)改成「高雄」(日語Takao)、
 艋舺(台語Báng kah)改成「萬華」(日語Manka)、
 「鹹菜甕」(客語ham chhoi vung)改成「關西」(日語Kansai)等。
 由此可見,高雄楠梓本名「湳仔」,被寫成發音相近的「楠仔」,
 才望文生義出現先民在此種植楠木(屬樟科)的說法。...
 (本文與中研院台史所翁佳音合寫)

2. 教育部國語辭典裡沒有單字解釋:湳
 台灣有多處地名皆有【湳】,多稱以湳仔,上引「楠梓區」例為其較大且較知名者。
 因為地形的關,這種低漥之處通常似乎不會太大,
 以我故鄉為例,彰化永靖的「湳港村」、「湳墘村」即與低窪地有相當大的關係。

 「楠梓」之名的由來似乎由「楠仔」而來(?),乃依其台語發音所得。
 在《地名檢索系統/高雄/楠梓區》的說法裡,併說因產楠木而得名似乎不是那麼合適。
 當然沒有否認產楠木的意思,但是地名的來源同有二解,應是屬於後人加以解釋的緣故。
 (名稱的變形序列似乎應給予特定的定義以分辨其源由??)


註4:刺竹與高雄
高雄市柴山平埔族人於住家周為栽種很多刺竹,來防止海盜入侵,
他們稱刺竹為 Takao 也就是高雄地名「打狗」的來源,
在十七世紀荷蘭人繪畫的台灣地圖可以看到此地名的拼音
(讀者也可以到愛河旁的高雄歷史博物館參觀高雄史)。

日本人占領台灣以後,嫌地名「打狗」,「俗各有力」,
就將「Takao」解讀為「Taka-o, Taka 是『高』, o 在許多日本字的字尾代表『雄』」,
所以高雄市名也與刺竹有關。


第 356 頁
或者,是從聳立在高雄海岸的打狗山而來的嗎?打狗山聽起來就好像「高砂」(夕力謠曲
〖&2 》裡的高砂海濱嗎?說不定這是指高雄而命名的。高雄港從海上望過去,沙灘綿長,
不是正好令人聯想起「高砂國」日本戰國時代至江戶初期,曾經把整個台灣稱做:這個 ...


註6:
 ○高砂(日語:高砂、タカサゴ/たかさご Takasago */?)是日本古代對臺灣的稱呼
  由來與高雄的古稱「打狗」有關。...
 ○「高砂」一詞,由タカサグン(Takasagun)訛轉而來,
  在日本古籍中也寫作塔伽沙谷、塔伽沙古、塔曷沙古。
  高砂之名一說源自於平埔族部落打皷(打狗,タアカオ,Taakao)社,
  另一說源自打皷山(打鼓山,タアカオスア,Taakaosua),二種說法都與高雄有關。...
 ○根據台北帝大校長幣原坦,「高砂」之名源自打皷社(打狗社),
  打皷族居住在台灣西南岸一帶,擁有相當大的勢力,
  故「高砂」原指「臺灣」西南岸一帶,後來轉變為「臺灣」全島的名稱。
  這點與「臺灣」一名原指今臺南安平(同在西南岸)一帶,
  後泛指全島有異曲同工之妙。

台灣在歷史上有許多舊稱,其中有所謂「高砂國」之稱,
 係源自日本戰國時代末期對台灣的稱呼。
 十五、六世紀以前,就有許多外地人來到台灣,或捕魚,或採集貨品經商,
 他們登陸的地點,往往成為台灣全島的代稱,
 像雞籠(今基隆)、笨港(北港)、大員(安平)等。
 日本人常從打狗(或稱「打鼓」)登陸,
 此地原係平埔族Takao社的所在地(郁永河的《裨海紀遊》稱「打狗仔港」),
 附近的山則稱為打狗山(今柴山),日人以「打狗山」之音,轉成「高砂」,
 蓋「高砂」一語,日語讀成TAKASAGO,與「打狗山」音接近。高砂國乃因此得名。
 從打狗一名,可以感受到台灣早期與日本的關係,
 更可以感受到平埔族在台灣史上的重要。


○楠仔坑街東屬觀音山莊、西屬仁壽里。
○楠仔坑鋪在楠仔坑街。設鋪兵四名。


註8:
 台東的胡公,就是胡適先生的父親,胡傳



-------------------------------------
圖片出處:楠木刺竹

2018年5月22日 星期二

札記-動物-被嫌棄的垃圾魚


我在公園(湖邊)遇到好幾回了,在離湖五六公尺以上之路面有琵琶鼠魚(俗稱垃圾魚)。
它們生命力很強,見到時它們外表上的水已經全乾,應該待岸上很久了,
但略微碰觸,會擺動身體。有人說,離水的狀態可存活12~24小時(註1)。
垃圾魚不會平白無故現身在乾岸,肯定是釣客丟棄,務令其死亡。
有些"好心"的路人見著,便用辦法讓它們回到湖中。
然而,好心的路人可曾想過:放生,釣客也可以做,卻偏偏要置之死地呢?


維基百科(註2)對這種魚的描述是這樣的:
 下口鯰(學名:Hypostomus plecostomus),
 又名琵琶鼠、琵琶鼠魚、清道夫、垃圾魚、異形,
 為骨甲鯰科下口鯰屬下的一個種,可食用
 在臺灣是常見的水族魚種,用來吸水族箱壁及鋪石上的藻類,
 但因成長快速且可能會攻擊其他魚種及吃魚卵,屬於入侵物種
 嚴重威脅本土魚類生存空間,若於河川捉到勿放回,更不可任意棄養、放生。


所謂的入侵物種,就是非台灣本土物種。
琵琶鼠魚,在台灣水域是沒有天敵、不被獵食,會壓縮台灣原生魚類的生存空間。
台北市內湖區的大湖公園,就是其中一例。
有人作過實地調研(註1):
 大湖公園的原生魚種,如鯉魚、鯽魚、草魚,如今已經比往年少了很多,
 而目前佔多數的是剩吳郭魚、垃圾魚、大肚魚。
 大湖公園的警告標語寫的不再是水深危險,而是請勿隨意棄置垃圾魚。
這也是為什麼要特意強調"捉到勿放回,更不可任意棄養、放生"的用意。
因此,前面提到釣客丟棄的原因,
可能是想:若減少琵琶鼠魚,日後還能釣到其他好吃的魚,
也可能是琵琶鼠魚肉質太差,有不如無(註3)。


既然琵琶鼠魚危害台灣生態,為何有人要引進飼養呢?
這就與它何以叫垃圾魚、清道夫有關了。
琵琶鼠魚在水族箱中,專吃其他魚類排泄物及水底沉澱物、水草甚至爛泥等"垃圾",
胃口奇佳且消化能力好,得名垃圾魚。
還有,它的嘴像吸塵器一樣,會清潔魚缸的壁面,
它擦過的地方都特別的乾淨,又被稱為清道夫(註4)。此即飼主養它們的目的。

但是,莫以為養了之後,水族箱會越來越乾淨,結果適得其反。
琵琶鼠魚出名的重污染戶(註5),糞便很多,需要經常過濾水、換水,
如果你給它過分充足的食物,不僅不會讓魚缸的水質變得清澈,還會有大量的糞便堆積。



-------------------------------------------
註1:
1. 垃圾魚的壞處(請不要再買垃圾魚)
垃圾魚生命力強大,可以在離水的狀態下存活1日,可以在台灣的河川中存活,
不管是在花蓮最乾淨的溪水中,還是在大漢溪、新店溪受污染的流域中,
都有辦法繁衍子代。
*****
垃圾魚的便便很多,與他所能清除的青苔相比,他的便便會造成更大的麻煩。

2. 【台灣外來種】極惡入侵 琵琶鼠魚、泰國鱧魚與虎魚
令人驚訝的是琵琶鼠魚的生命力超強,離開水面數十分鐘仍能苟活,
甚至在人類面前裝死,伺機一跳一跳地滾回到水裡。
根據高雄師範大學教授梁世雄告知,琵琶鼠魚在十二個小時缺氧的情況下,仍然能存活,
甚至在實驗室裡將之置於零下二十度長達八個小時也不會氣絕。
*****
屬於底棲魚類的琵琶鼠魚,
以特化的吸盤口器專吃底泥及藻類等底層物質,刮食性的特性對於水中族群生態影響至鉅,
小魚魚卵也因此遭殃,直接壓縮了原生魚類的生存空間。


註2:維基百科:下口鯰 (圖片來源)


註3:外來種可能是生態怪客
琵琶鼠魚 
琵琶鼠魚俗稱「垃圾魚」,原產於南美洲。
水族箱業者引進的理由是牠們可以吃掉水族箱內的碎屑殘渣,省去飼主清洗的麻煩。
養在水族箱裡面的琵琶鼠魚,受到飼主照顧,不會成為入侵種,
可是棄養在池塘、河流中的琵琶鼠魚就不一樣了,
牠們屬於雜食性魚類,底泥、海藻、魚餌、碎屑、魚卵都是食物,
再加上繁殖力很強,又具有保護幼魚的習性,因此在自然環境中,
反而是「天佑琵琶鼠魚」,原本琵琶鼠魚只是水族箱裡的小配角,
卻四處繁殖擴散,釀成保護生態的大麻煩。

到高屏溪流域垂釣的釣客要小心了,
因為琵琶鼠魚業已成為高屏溪的強勢族群,怎麼釣都是琵琶鼠魚,
但因肉質不佳,不受釣客歡迎,經常丟棄在河岸兩旁,

不過牠們生命力很強,部分遭到截尾的琵琶鼠魚,
仍然會跳回河中干擾棲地,並與原生魚種搶奪食物,
甚至攻擊其他魚類、魚卵、啃食水中植物,嚴重破壞生態系的平衡。




垃圾魚是出名的重污染戶,
所以在水放置進魚缸的時候應該進行強勁有效的過濾,
可以用氧泵打24小時有條件過濾一天更好。
專家說明:一般在 6到8天換一次水,每次換四分之一的水量。

2018年5月20日 星期日

札記-人類-演化出講話生理機制是為了八卦?

人體生理機制,有些是演化而成的致命錯誤。
例如:呼吸、飲食共用同個通道-咽喉,會造成吃東西噎到的危害。

安全起見,
如果將從鼻到氣管的呼吸通道,從口到食道的飲食通道,各別獨立兩條,人類就不會噎到,
然而,由於人類說話是靠(1)飲食通道的嘴巴與舌+(2)呼吸通道的聲帶,
分為兩通道,人便會沒辦法發聲講話了。(註1)
便有人說,為什麼當初演化的方向,不以安全考量,就是因為人要"說話"。
假如這說法成立,就得再問:人非得"說話"的目的是什麼?


以蠻荒時代來說,人能做的事有限,人跟人需要交流的訊息種類不多,
如警告、呼救、進食等等通知,何必產生複雜語言?可偏偏這很難從"考古"中得到答案。

前幾天,我聽人講,某某科學家主張其原因是"八卦"。
乍一聞,不知道他在說啥,難道"易經"的歷史,一次推前數萬年?
等到他解釋說:
「原始人為了交代人之間的複雜交往,誰跟誰因為什麼事發生衝突,
 又誰和誰出現曖昧等等,必須要有高階的語言」,
才知原來他指的八卦是"聊是非" 。


據說「聊是非」以「八卦」來代稱,是源自香港(註2)。
香港專門刺探或討論別人的隱私或內幕的雜誌都是八開大小,
而粵語的八開(8k)與八卦音近,所以人稱「八卦雜誌」。
也有指早年香港黃色書刊發行時,
會在封面照片上的重點部位加貼八卦圖,類似現在的馬賽克效果,
以避法律責任,於是這一類雜誌便稱之為「八卦雜誌」。

這種隱晦其義,很可能是事實。
就像現在常聽到的髒話:"機車",
便是從台語中女人性器官的發音:「膣屄」而來,常被俗寫成「機掰」(註3)。
相較而言,「八卦」稍稍高雅些。
不過,我覺得,最好用回「聊是非」會比較好懂,尤其是涉及科學。



----------------------------------




2018年5月3日 星期四

中史_(民國)政爭帶出的五四運動

明天是五月四日,使人回憶起五四運動,
搞不好有人明天會拿五四運動借題發揮,說校園該怎樣又如何的。
民國八年這事件,長久以來被賦予過太多”意義”,愛國、科學、民主、新文化等等,
要問的是,這些口號都是參與者認清現狀,在深思熟慮後所提出的訴求嗎?

僅就五四運動,我便聽過和官方說法差別甚鉅的說詞,
說:這是某些有心人士,表面號稱為了山東主權,裏頭卻是政治鬥爭的私心,
打著愛國旗幟,煽動無知群眾滋事搗亂,迫使政敵下野。

維基百科應是支持這說詞:
如「五四運動」條目(註1):
  「五四運動」發生之後,
 「研究系」以政府外交失敗做鬥爭「安福系」工具,
 藉傳媒煽動學生舉辦愛國示威遊行...
 是以「五四運動」絕對不可以單單理解為群眾在愛國意識之下的自發行為;
 事件源起、擴大都深受黨派鬥爭之影響。
又「林長民」條目(註2):
 林長民...研究系領導人之一。
 當時林長民對巴黎和會上中國代表團就收回山東利權的交涉不力,
 於是在北京的《晨報》上撰文批判列強。這也成為五四運動爆發的契機之一。
 五四運動中利用與曹汝霖的個人恩怨鼓動學潮。


維基已道出假愛國之心,行政爭之實的主要加害者和受害者,
分別是林長民和曹汝霖。然而,有人會問:
「縱然是政爭,動機不單純,但巴黎和會的合約上,
 確實寫著”德國在山東的利益讓渡給日本”,林長民能冤枉曹汝霖嗎?」
那麼,其關鍵就出在山東問題上。

2001年電影【驚爆十三天】(註3)中有一橋段,
美國為讓蘇聯撤走古巴新架設飛彈,答應拆除土耳其境內部屬飛彈作為交換,
但是,會在半年後實施,以免有人作聯想。
而且此協議雙方皆須保密,一旦曝光,美國政府既不履行,也概不承認。
防止半年時間差所產生的”聯想”,就是顧及「國家顏面」。
而巴黎和會上,山東問題就類似於此。

依據唐啟華先生的《巴黎和會與中國外交》:
 1919年,即民國八年,4月30日的英、日、美三國領袖會議,
 日本代表牧野做了半官方口頭聲明:
 「日本自願擔任將山東半島連同完全主權還中國,
 唯將前允德國之經濟特權暨在青島設立特別居留地權保存之。
 各鐵路業主,專為保護營業安寧起見,可用特別警隊,以華人充之,
 各路所選日本教練人員由中國政府委派。日本軍隊應於最早期間撤退。」
 簡言之,
 (1)日本保證歸還膠州主權給中國,
 (2)只繼承德國在青島的經濟特權及其他普通權利。

 威爾遜對此聲明表示滿意,三強決定將日本建議條款,納入對德和約156-158條,
 也就是「德國以前在膠州及山東省所有各項權利一概放棄,交於日本」。


 因此,唐啟華先生說:
 「巴黎和會對山東的安排,
  不能只看對德和約156-158三條,還要加上日本的聲明內容;
  美國總統威爾遜致力約束日本所得,英國努力協調,日本已作出許多讓步,
  但因國家體面考慮,堅持不肯將歸還膠澳(青島舊稱)給中國形諸文字,
  只願在會中做聲明,(1)保證歸還青島主權,(2)限制山東經濟利益
  而美國又一再強調不承認1915、1918年中日成約。

  這樣的安排,日本僅得到了面子,
  先取得對膠州灣租借地的自由處分權,再與中國談判歸還條件,
  而有關歸還條件的內容,及限制山東經濟利益,已經做了宣示保證,
  並有美、英、法三大國做保證,對中國而言,其實頗為實惠。
  然而,中國朝野希望可以直接無條件收回青島租借地及德國在山東權益,
  對於得到間接有條件收回並不滿意,加以當時輿論喧譁及政客扭曲,
  絕大多數國人以為和會對山東的安排,僅是對德和約之三條而已,
  遂堅持不保留則拒簽。
  事實上,後來在華盛頓會議山東問題基本上依照巴黎和會的方案解決,
  學者多認為是外交勝利。


電影【驚爆13天】
巴黎和會,中日協定
檯面上
美國迫使蘇俄妥協
日本接收德國在山東一切利益
(對德和約156-158)
檯面下
美國半年後拆除土耳其飛彈(像是出賣友國),作為交換
日後,日本歸還青島主權
限制日本在山東經濟利益
表裡不一的顧慮
美國顏面
日本得面子,中國得裡子
結果
和平解除古巴危機
有心人士煽動五四運動,
中國代表團因而不簽字。
兩年後(1921),華盛頓會議仍照
原本談妥協定,日本歸還青島主權,
限制日本在山東經濟利益。


從這可以發現,
中國雖是弱國,但北洋政府已經極力爭取到”間接有條件收回”,多等一段時間差(三年)。
林長民當時在外交委員會,極大可能曉得青島將收回,
卻仍然在晨報,寫了聳人聽聞的言論,煽動民變。
而且就事論事,目前證據看不出曹汝霖與此事有何關係,
是林長民一夥人挾私報復,教唆縱火傷人(註5),令使曹汝霖等人背負罵名。



2018年5月2日 星期三

札記-哲思-為何有人說:常說TGIF不好

TGIF 是 Thank God. It's Friday的縮寫。
為什麼感謝呢?就是把工作當成某種程度的苦,
週末到,得以暫別,內心洋溢著快樂,所以感謝上帝。

某本我讀過忘記書名的書,寫:「不要抱有TGIF的想法,工作心態才會更健康。」
理由是:
養成說TGIF習慣的人,更容易視工作為畏途,
於是,假日和工作日的生活有巨大落差,例如起得特別晚,狂歡得特別瘋。
可是,這會造成:週五有多開心,下週一便會有多憂鬱。

好比國中作的「水溫感覺」實驗。準備三桶水,一熱、一冰、一常溫。
手先浸過熱水一段時間,再到冰水中,和先浸過常溫水相同時間,再到冰水中。
雖然冷水溫度沒變,但是頭一次會感覺特別寒冷刺骨,何以故?反差太大。


《禮記.曲禮上》(註1):「樂不可極。」
人們會解釋:「樂極生悲」,然後舉吃喝玩樂的例子,
追求極速的快感,飆車速度太快,造成不可挽回的車禍;
放蕩口腹之慾,暴飲暴食,導致腸胃急症。說詞歷來是走極端的惡果。
然而,我覺得,還有另一層,拱得越高,摔得越重,回頭難的苦楚。
 
 
 
--------------------------------------
註1:《 禮記.曲禮上》
2. 敖不可長,欲不可從,志不可滿,樂不可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