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23日 星期六

札記-文學-作者自殺,豈折煞其作品光芒

前些日子,看到新聞報導一位兩性作家自殺的訊息。
我搞不懂這是新聞專業還是新聞自由?
新聞台借題發揮,把近年自殺的作家,作歸納報導。
那個發人深省的新聞結論是說:
  當作家的人,感官都比普通人靈敏多多,多多愁傷。
  所以心思過於纖細,略嫌神經質了,
  就這樣推自個接軌死亡、殞身滅命。

其實它所言並無不假,但於身歿未久,口批此言,損德了點。


尤其我在意,它內容提到的一段話:
  〝該作家都以樂觀正面來撰文,奈何卻悖逆己言,結果自己。〞
我不知他這樣說是反諷呢,還是究竟居心何在?
若要責詈死者,人死已矣,它怎忍無存惋惜、憐憫之心而譏諷。
若要否定死者文章,推翻其價值,也實是無稽。
例如,海明威的老人與海,也是一篇奮戰不懈的文章,而作者呢?
有人會因而說老人與海,失為一篇好文章嗎?

相對的,文中人物與現實作者不一的還有,
少年維特的煩惱,文內主角自殺了,作者卻昇華了(沒自殺)。
中國的紅樓夢,主角出家了,撰者並無出家。
這些也不是好作品嗎?

如果你又說:
原來所謂的好作品、好文章,作者得文章內另闢自己一條路途。
這又錯了,多少忠烈之士,人如其文,從容赴義,不勝枚舉。

是故,好文章要從作者的言行合一來出發,
這並無理論所本,並無規矩可引。

我覺得,文章是種綜合感性、理性的宣達、發表,雖說是作者所親造,
評論其好壞,得與作者分離,
就文章論文章,從文學角度,及社會文化貢獻,
更進一步,則從社會國家等大義來觀察。


除此之外,
我認為,作家的心思縝密是本就該有的火侯,別一味想成那是病態。
就如同人說的:詩人住在瘋人院旁邊。
這說明詩人就在捕捉剎那的美好,
而寫文章靈感的稍縱即逝,是所有寫文章的人所遍知。
就像唐朝李賀,出門就背著袋,隨時把他路上的靈光一現,抄錄下來。
人家說他三十七歲的早逝,歸咎於這樣的用腦過度。
那一種害怕一不小心失去千古佳句,連命都顧不上的瘋狂,對他又如何置評價值呢?

我基於尊重生命,雖不同意他草率行為,但這不等於,其文章就判為敝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