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3日 星期四

中史_(民國)政爭帶出的五四運動

明天是五月四日,使人回憶起五四運動,
搞不好有人明天會拿五四運動借題發揮,說校園該怎樣又如何的。
民國八年這事件,長久以來被賦予過太多”意義”,愛國、科學、民主、新文化等等,
要問的是,這些口號都是參與者認清現狀,在深思熟慮後所提出的訴求嗎?

僅就五四運動,我便聽過和官方說法差別甚鉅的說詞,
說:這是某些有心人士,表面號稱為了山東主權,裏頭卻是政治鬥爭的私心,
打著愛國旗幟,煽動無知群眾滋事搗亂,迫使政敵下野。

維基百科應是支持這說詞:
如「五四運動」條目(註1):
  「五四運動」發生之後,
 「研究系」以政府外交失敗做鬥爭「安福系」工具,
 藉傳媒煽動學生舉辦愛國示威遊行...
 是以「五四運動」絕對不可以單單理解為群眾在愛國意識之下的自發行為;
 事件源起、擴大都深受黨派鬥爭之影響。
又「林長民」條目(註2):
 林長民...研究系領導人之一。
 當時林長民對巴黎和會上中國代表團就收回山東利權的交涉不力,
 於是在北京的《晨報》上撰文批判列強。這也成為五四運動爆發的契機之一。
 五四運動中利用與曹汝霖的個人恩怨鼓動學潮。


維基已道出假愛國之心,行政爭之實的主要加害者和受害者,
分別是林長民和曹汝霖。然而,有人會問:
「縱然是政爭,動機不單純,但巴黎和會的合約上,
 確實寫著”德國在山東的利益讓渡給日本”,林長民能冤枉曹汝霖嗎?」
那麼,其關鍵就出在山東問題上。

2001年電影【驚爆十三天】(註3)中有一橋段,
美國為讓蘇聯撤走古巴新架設飛彈,答應拆除土耳其境內部屬飛彈作為交換,
但是,會在半年後實施,以免有人作聯想。
而且此協議雙方皆須保密,一旦曝光,美國政府既不履行,也概不承認。
防止半年時間差所產生的”聯想”,就是顧及「國家顏面」。
而巴黎和會上,山東問題就類似於此。

依據唐啟華先生的《巴黎和會與中國外交》:
 1919年,即民國八年,4月30日的英、日、美三國領袖會議,
 日本代表牧野做了半官方口頭聲明:
 「日本自願擔任將山東半島連同完全主權還中國,
 唯將前允德國之經濟特權暨在青島設立特別居留地權保存之。
 各鐵路業主,專為保護營業安寧起見,可用特別警隊,以華人充之,
 各路所選日本教練人員由中國政府委派。日本軍隊應於最早期間撤退。」
 簡言之,
 (1)日本保證歸還膠州主權給中國,
 (2)只繼承德國在青島的經濟特權及其他普通權利。

 威爾遜對此聲明表示滿意,三強決定將日本建議條款,納入對德和約156-158條,
 也就是「德國以前在膠州及山東省所有各項權利一概放棄,交於日本」。


 因此,唐啟華先生說:
 「巴黎和會對山東的安排,
  不能只看對德和約156-158三條,還要加上日本的聲明內容;
  美國總統威爾遜致力約束日本所得,英國努力協調,日本已作出許多讓步,
  但因國家體面考慮,堅持不肯將歸還膠澳(青島舊稱)給中國形諸文字,
  只願在會中做聲明,(1)保證歸還青島主權,(2)限制山東經濟利益
  而美國又一再強調不承認1915、1918年中日成約。

  這樣的安排,日本僅得到了面子,
  先取得對膠州灣租借地的自由處分權,再與中國談判歸還條件,
  而有關歸還條件的內容,及限制山東經濟利益,已經做了宣示保證,
  並有美、英、法三大國做保證,對中國而言,其實頗為實惠。
  然而,中國朝野希望可以直接無條件收回青島租借地及德國在山東權益,
  對於得到間接有條件收回並不滿意,加以當時輿論喧譁及政客扭曲,
  絕大多數國人以為和會對山東的安排,僅是對德和約之三條而已,
  遂堅持不保留則拒簽。
  事實上,後來在華盛頓會議山東問題基本上依照巴黎和會的方案解決,
  學者多認為是外交勝利。


電影【驚爆13天】
巴黎和會,中日協定
檯面上
美國迫使蘇俄妥協
日本接收德國在山東一切利益
(對德和約156-158)
檯面下
美國半年後拆除土耳其飛彈(像是出賣友國),作為交換
日後,日本歸還青島主權
限制日本在山東經濟利益
表裡不一的顧慮
美國顏面
日本得面子,中國得裡子
結果
和平解除古巴危機
有心人士煽動五四運動,
中國代表團因而不簽字。
兩年後(1921),華盛頓會議仍照
原本談妥協定,日本歸還青島主權,
限制日本在山東經濟利益。


從這可以發現,
中國雖是弱國,但北洋政府已經極力爭取到”間接有條件收回”,多等一段時間差(三年)。
林長民當時在外交委員會,極大可能曉得青島將收回,
卻仍然在晨報,寫了聳人聽聞的言論,煽動民變。
而且就事論事,目前證據看不出曹汝霖與此事有何關係,
是林長民一夥人挾私報復,教唆縱火傷人(註5),令使曹汝霖等人背負罵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