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額多少才算多、才算貴?別跟過去比,跟過去比什麼東西都變貴。
有人說:這很難說,要考慮事件、物品、地點等因素。
比如,普通的午餐便當,在台北(2016年),80元到100元算平價;在之上者,略貴;
超過300元,則超過台灣一般上族的負荷,
從前某高官顯要吃的500元便當,直至今日對多數人仍是高級便當。
而在屏東,所謂的平價,可以降低到60到80之間。
鄉下及農產地,消費水平比大都會低。
可是,這產生另一問題,為什麼是這個數,台北便當80~100元為平價呢?
食、衣、住、行是必需品、必要支出。消費能力強弱,得由收入來定奪。
換言之,"吃"的貴不貴,得看個人賺錢能力。
一個人一個月賺40萬台幣,500元的便當,仍算便宜。
而絕大部份的人,統計的月收入在4萬上下,
因此台北便當80~100元,是基於這前提下的相對合理數。
若是非必需品,則又另當別論,用不著的東西,可能花一毛都嫌貴吧。
由此可知,按「必需品」、「收入」是一種衡量貴淑(便宜、昂貴)的角度。
再以「必需品」、「收入」的角度作討論衍伸,
自「收入」所積攢的財產,怎樣算"足夠"(超過足夠,算多)呢?
目前人均壽命80歲左右,先用80減當下年紀,得到數字A。
其次,考慮「必需品」的物價水平,反推持有財產能支撐生活的年份數為B。
B大於A,就算足夠;B遠遠大於A,可稱得上"財產多"。
這也就是為何有人退休之後,想去鄉下定居的原因(必需品的物價水平低)。
有一個金錢數也值得聊,不會跳離現談主題,那就是:
出門帶多少錢才足夠(超過足夠,算多)?
我有個前同事,月收入至少有五六萬,但他錢包裡永遠不超過1000元。我問他何故。
他說:「這樣就不會亂花,而且我每次ATM領錢都領600元。」但他沒說一個月領幾次。
有人說:這很難說,要考慮事件、物品、地點等因素。
比如,普通的午餐便當,在台北(2016年),80元到100元算平價;在之上者,略貴;
超過300元,則超過台灣一般上族的負荷,
從前某高官顯要吃的500元便當,直至今日對多數人仍是高級便當。
而在屏東,所謂的平價,可以降低到60到80之間。
鄉下及農產地,消費水平比大都會低。
可是,這產生另一問題,為什麼是這個數,台北便當80~100元為平價呢?
食、衣、住、行是必需品、必要支出。消費能力強弱,得由收入來定奪。
換言之,"吃"的貴不貴,得看個人賺錢能力。
一個人一個月賺40萬台幣,500元的便當,仍算便宜。
而絕大部份的人,統計的月收入在4萬上下,
因此台北便當80~100元,是基於這前提下的相對合理數。
若是非必需品,則又另當別論,用不著的東西,可能花一毛都嫌貴吧。
由此可知,按「必需品」、「收入」是一種衡量貴淑(便宜、昂貴)的角度。
再以「必需品」、「收入」的角度作討論衍伸,
自「收入」所積攢的財產,怎樣算"足夠"(超過足夠,算多)呢?
目前人均壽命80歲左右,先用80減當下年紀,得到數字A。
其次,考慮「必需品」的物價水平,反推持有財產能支撐生活的年份數為B。
B大於A,就算足夠;B遠遠大於A,可稱得上"財產多"。
這也就是為何有人退休之後,想去鄉下定居的原因(必需品的物價水平低)。
有一個金錢數也值得聊,不會跳離現談主題,那就是:
出門帶多少錢才足夠(超過足夠,算多)?
我有個前同事,月收入至少有五六萬,但他錢包裡永遠不超過1000元。我問他何故。
他說:「這樣就不會亂花,而且我每次ATM領錢都領600元。」但他沒說一個月領幾次。
有次,我們一群人約晚上七點半在內湖集客聚餐,我跟他早到,
他看了一下菜單上的價目,於是跟我說他先出去吃個麵。
七點四十幾,他返回,只點杯飲料。
按這情況,或許在他眼裡(用設定的固定數判斷),80元的便當就算高檔了!
這和「必需品」、「收入」全不相干,
因此,我才說,那只是一種角度,前面所言或許對他皆不適用。
我曾讀一篇文章,作者說他身上常帶護身符。
不是符咒、玉珮等參雜神秘色彩的物品,而是200美金。
他認為,發生事故,馬上能掏出錢才是最實際的。
我之前有位長官,他則是隨身至少2萬台幣,也是以防不測。
兩人心態相似,數目不同,
想必,那是他們心中評斷不幸事件的「可能性」、「嚴重性」後,所得結論。
若論財產是多是寡,除了上述的「必需品」、「收入」外,
我想他們會再加一條:生命的「意外」。
說到這,提過「必需品」、「收入」、「固定支出額度」、「意外」,
但其實,我總結不出放諸四海皆準的準繩和枚舉所有因素,
因為「錢的多與少」之問,是何等錯綜複雜。2016年得不出,很有可能2116年也得不出。
他看了一下菜單上的價目,於是跟我說他先出去吃個麵。
七點四十幾,他返回,只點杯飲料。
按這情況,或許在他眼裡(用設定的固定數判斷),80元的便當就算高檔了!
這和「必需品」、「收入」全不相干,
因此,我才說,那只是一種角度,前面所言或許對他皆不適用。
我曾讀一篇文章,作者說他身上常帶護身符。
不是符咒、玉珮等參雜神秘色彩的物品,而是200美金。
他認為,發生事故,馬上能掏出錢才是最實際的。
我之前有位長官,他則是隨身至少2萬台幣,也是以防不測。
兩人心態相似,數目不同,
想必,那是他們心中評斷不幸事件的「可能性」、「嚴重性」後,所得結論。
若論財產是多是寡,除了上述的「必需品」、「收入」外,
我想他們會再加一條:生命的「意外」。
說到這,提過「必需品」、「收入」、「固定支出額度」、「意外」,
但其實,我總結不出放諸四海皆準的準繩和枚舉所有因素,
因為「錢的多與少」之問,是何等錯綜複雜。2016年得不出,很有可能2116年也得不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