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錄在《古文觀止》裏,《左傳》 ‧ 隱公三年的<周鄭交質>(註2)寫道:
信不由中,質無益也。...茍有明信,澗溪沼沚之毛,蘋蘩蘊藻之菜,筐筥錡釜之器,潢污行潦之水,
可薦於鬼神,可羞於王公,而況君子結二國之信,行之以禮,又焉用質?
白話(註2):
信用不發自心中,盟約交換人質也沒用 (交質,就是把親生兒子交給訂盟國對方當作人質。)。...
2. 戰國時期「抱空質」是什麼意思?反映出當時什麼樣的情形?
假如有真誠信用,山澗溪流中的浮萍,蕨類水藻這樣的菜,
裝在竹筐鐵鍋一類的器物裡,用低洼處溝渠中的水(粗劣的食物、粗陋的食器),
都可以供奉鬼神,獻給王公為食。
更何況君子締結兩國的盟約,按禮去做,又哪裡需要交換人質啊?這告訴我們:
一來,當時國與國間有交換兒子作為人質的行為,強制對方信守。
二來,周是共主,鄭是諸侯,已到非用「失去兒子」作為懲罰才不致背義忘信,
象徵周天子威信掃地,也就不能擔當國際間的仲裁者。
若以人性來思考古代的同盟立約,從高尚而低劣,
上者是以人格、道德(神靈)保證信譽,形式上用口頭承諾足矣,即一言九鼎;
次等,立下白紙黑字的契約,透由法治、人治加以保障,
於周朝(東周式微),則由各國的宗主國-周天子出面主持公道,
於現代,則是司法、行政機關,令使讓雙方履行履約或令毀約者付出代價;
再次等,則用抵押物,但如果互信不強,也會怕實踐約定,對方不會交還;
再不行,才用人情、親情加以約束,如上述的交質或稱質子(註3),還有聯姻、和親(註4)。
質子在春秋戰國時代蠻常見的,甚至到了中國最後專制皇朝的清朝仍有。
吳三桂之子「吳應熊」(註5)便是知名例子,而且,此例還包含和親,康熙帝姑姑嫁他。
但是,正如<周鄭交質>所質疑:有什麼用,彼此依舊不信任。
吳三桂最終叛變了,康熙帝也不安好心眼,早已視之為威脅,
即便吳不叛國,也會想方設法除掉他。
所謂「質子」、「和親」皆是現實政治利益為優先,誠信永遠次要。
*****
既然不重信諾,質子下場是否多為淒涼嗎?這很難說,看人們怎麼審度、交易好處。
例如:戰國時代楚懷王的太子,熊橫(後來的楚頃襄王),
當他父親楚懷王被秦所擄,楚國假稱楚懷王已死,向齊國請回太子。
齊國宰相說:
「如果不讓熊橫回去繼位,他其它兄弟就會被立為王,
那這人質就毫無作用了(君主之家,兄弟會搶奪王位,父子會比手足親)...」
於是就齊王放熊橫回國(註6)。
而且,假設熊橫在齊國這段期間受好待遇,
日後兩國間或許比較少戰爭、好合作,放他回去,搞不好對齊更有利了;
又例如:秦始王的父親嬴異人,雖身為庶子在趙國當人質不被趙國君臣待見,
但遇到呂不韋,呂不韋將其視為「奇貨可居」(註7),助他回秦當繼承王位。
「和親」始於漢初,漢高祖用對匈奴服軟,以麻痺之。
到漢武帝當政,國富兵強,皇帝已不念是人家丈人、大(小)舅,置之於死地。
此等姻親為圖將來控制、滅掉對手而鋪路。
漢朝劉家這樣對付別人,亦防著別人以其人之道還其人之身-外戚。
我老師說:
「漢文帝之所以登皇位,其中一個理由是他母族(外公、舅舅)謹慎善良。這點很有趣。」(註8)
政治婚姻的結盟,向來不單純,親情是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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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交質,就是把親生兒子交給訂盟國對方當作人質。
2. 在別國當人質的太子或王子,待遇不一定可憐。
對方有可能會討好他們,等他們回國不失為一條人脈。
3. 和親政策,最後是結親、結怨很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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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圖片來源
註2:漢語網:周鄭交質
註3:維基:質子 (東亞政治)
○在中國春秋戰國時代,諸侯國之間為了互相取信,會互相交換人質,稱為質子。
○中央強權亦出於控制地方勢力的需要,會任命地方首領的親人為京官,稱任子,美言為入侍。
○在中國春秋戰國時代,諸侯國之間為了互相取信,會互相交換人質,稱為質子。
○中央強權亦出於控制地方勢力的需要,會任命地方首領的親人為京官,稱任子,美言為入侍。
註5:維基:吳應熊
透過政治婚姻使平西王吳三桂的世子吳應熊以額駙的身分留居京師,實際為朝廷的人質。
註6:
1. 百度:楚頃襄王
○楚國大臣都為此事擔憂,就共同商議説:
「我們大王在秦國不能回來,以割地相要挾,而太子又在齊國作人質,
如果齊、秦兩國合謀,那我們就要亡國。」於是,想立楚懷王在國內的兒子為王。
昭雎説:「大王與太子都被諸侯留難,而我們違背王命擁立他的庶子,不合適。」
於是,詐稱楚懷王去世訃告齊國,
齊國國君齊湣王對國相説:「不如拘留楚太子來要求楚國淮北的土地。」
國相説:
「不能,如果楚國新立君王,
那麼我們就空守着一個沒有用處的人質,並在天下人面前做出不義的事。」
有人説:
「不對。如果楚國立了君王,正好與新的君王作交易説:
『給我們下東國,我就為您殺掉太子,不然的話,就與秦、韓、魏三國共同擁立太子。』
這樣下東國一定能得到。」
齊湣王最後採納國相的計謀放回熊橫。熊橫回到楚國,繼承王位,是為楚頃襄王。
原文:
《史記·卷四十·楚世家第十》:楚大臣患之,乃相與謀曰:
「吾王在秦不得還,要以割地,而太子為質於齊,齊、秦合謀,則楚無國矣。」
乃欲立懷王子在國者。
昭雎曰:「王與太子俱困於諸侯,而今又倍王命而立其庶子,不宜。」
乃詐赴於齊,齊湣王謂其相曰:「不若留太子以求楚之淮北。」
相曰:「不可,郢中立王,是吾抱空質而行不義於天下也。」
或曰:「不然。郢中立王,因與其新王市曰:
『予我下東國,吾為王殺太子,不然,將與三國共立之』,然則東國必可得矣。」
齊王卒用其相計而歸楚太子。太子橫至,立為王,是為頃襄王。
註7:國家教育院:奇貨可居
戰國時有一個非常成功的商人呂不韋,他雖然事業有成,但深感商人社會地位太低,所以萌發了從政的雄心。
當時,秦安國君有一個兒子名叫子楚,他被送到趙國當人質。
由於秦國屢次攻打趙國,所以趙國對子楚很不禮遇,生活用度也不寬裕,
經濟拮据,日子過得很不稱心。
當時呂不韋正好在趙都邯鄲做生意,看到子楚的特殊背景和處境,
認為「奇貨可居」,於是就去求見子楚。呂不韋對子楚說:「我能光大你的門庭。」
子楚聽後笑著說:「您還是先光大自己門庭,然後再光大我的門庭吧!」
呂不韋說:「您有所不知,我的門庭是有待您的門庭光大後才能光大啊!」
子楚心知呂不韋所說意思,便和他促膝深談。呂不韋告訴子楚自己的計畫:
秦昭王死後,安國君得立為秦王,如果安國君華陽夫人能立子楚為繼承人,
那麼子楚就可爭到太子之位。後來呂不韋的計畫果然成功了,
子楚被立為太子,繼位為國君,於是拜呂不韋為丞相。
呂不韋果然因為子楚這個奇貨,而得到了數不盡的名與利。
後來「奇貨可居」就用來比喻利用某種專長或有價值的東西以謀利。
註8:維基:漢文帝
○《史記 卷九 呂太后本紀》:太后家薄氏,謹良。---------------------------------------------------------------------------------------------------------------
參考資料:<xy224 楚国为什么会对齐国开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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