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甲經過一戶人家,看見門上貼「情人」兩字,很好奇。
走進去往內瞧,忽然,有一隻狼犬朝他衝來,
他嚇得跌坐在地,幸好拴狗鏈子不長,搆不著他,便狂吠。
叫聲引起狗主人注意,出來察看。
狗主聽某甲說完經過,好聲安撫。
某甲驚魂甫定,便問狗主:「你狗這麼兇,幹嘛在門口寫『情人』」。
對方回答:「那不是『情人』,是『慎入』」。
這跟「打尖」的由來,頗有相近之處。
我查網路資料,關於「打尖」的出處,全指向同一根據:
走進去往內瞧,忽然,有一隻狼犬朝他衝來,
他嚇得跌坐在地,幸好拴狗鏈子不長,搆不著他,便狂吠。
叫聲引起狗主人注意,出來察看。
狗主聽某甲說完經過,好聲安撫。
某甲驚魂甫定,便問狗主:「你狗這麼兇,幹嘛在門口寫『情人』」。
對方回答:「那不是『情人』,是『慎入』」。
這跟「打尖」的由來,頗有相近之處。
我查網路資料,關於「打尖」的出處,全指向同一根據:
清朝福格《聽雨叢談》(註1)卷11的解釋。翻成白話(註2):
(清代)現在人出遠門,中午時找飯館吃飯,稱作「打尖」,卻不知道為何這麼說。
有人講,可能因為中午時,人介於兩投宿地點之間,所以叫"打間",
間跟尖同音,被誤寫了。
若按照《翠華尋幸》(註3)紀載,午飯叫作「中火」,
而宋元小說、雜劇和話本中,途中吃飯,常說成「打火」,
因此,「打尖」應當是「打火」的訛傳。
清朝前是「打火」,清朝之後誤說成「打尖」,下面有幾個例子可以佐證:
清朝前(註4),
1. 《水滸傳》第六十一回:「且說吳用、李逵二人往北京去,行了四五日路程,
每日天晚投店安歇,平明打火上路」
2. 《水滸傳》中有:「你母子二位敢未打火,叫莊客安排飯來。」
3. 元朝馬致遠《黃梁夢》:
「兀那打火的婆婆,央你做飯與我吃。行人貪道路,你快些兒。」
4. 元朝”張國賓的《羅李郎》:
「恰離了招商打火店門兒,早來到物穰人稠土市子。」
「恰離了招商打火店門兒,早來到物穰人稠土市子。」
(打火店是供旅客吃飯的店鋪)
清朝之後(註5),
1. 《鏡花緣》第六三回:
「即如路上每逢打尖住宿,那店小二聞是上等過客,必殺雞宰鴨。」
2. 李瑛 《紅旗道班》詩:「累了,來歇腳;餓了,來打尖。」
3. 陸隴其《三魚堂日記》:「(戊午四月)十七,至本家廟打尖。」
在北朝民歌《木蘭辭》中就有「出門看火伴, 火伴皆驚忙」的字句,
這裡的火,其實是南北朝時期,北魏軍隊中的一種建制,
當時軍中規定,十人為一火,這個火就像是如今的一個班,
只不過後勤部與炊事班也分散到了各個「火」中,
因此誕生於北朝的《木蘭辭》才有「火伴」的稱呼,
我們今天常用的夥伴一詞,也是由此引申過來的。
那為什麼古代會將「用餐」講成「打火」呢?
有人認為(註6),由於要生火做飯(這沒特指是午餐);
也有人講,這出自古代兵制,同於詞語「火伴」(註7)的典故,
它說:
好好地吃飯為什麼要叫做打火呢?它說:
在北朝民歌《木蘭辭》中就有「出門看火伴, 火伴皆驚忙」的字句,
這裡的火,其實是南北朝時期,北魏軍隊中的一種建制,
當時軍中規定,十人為一火,這個火就像是如今的一個班,
只不過後勤部與炊事班也分散到了各個「火」中,
因此誕生於北朝的《木蘭辭》才有「火伴」的稱呼,
我們今天常用的夥伴一詞,也是由此引申過來的。
我覺得這兩種說法,都不無可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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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
2. 百度百科:《聽雨叢談》
《聽雨叢談》是清代風俗掌故筆記。
一共十二卷。清福格著。福格(生卒年不詳),本姓馮,字申之。
《聽雨叢談》所記多為作者耳聞目睹之事,也有部分錄自他書或有關案牘。
其內容甚雜,而以涉及清代滿洲及旗人風俗制度為多。
如卷一「紅絨結頂」、「花翎」、「羽纓冠「、「四禊袍」、
「黃馬褂」、「綠壓縫靴」、「執事樂人服色」、「黃韁紫韁」,
卷五「朝珠」,卷六「鈿子」,卷十二「繖扇制度」、輿制」等條,
對清廷及滿族服飾器用的有關情況作了細緻記載。
在宗教祭祀及婚喪習俗方面,
則有卷五「滿洲祭祀割牲」、卷六「滿洲祀先不用炷香」、
卷十一「祭馬神」、「丹旒」、「分祭幛」、
卷十二「插戴」諸條,其中提供的某些情況,確非熟知內情者不能道。
又說八旗中滿洲、蒙古、漢軍祀之禮,各有差異,
以漢軍而論,「從滿洲禮者十居其一二,從漢人禮者十居七八。內務府漢姓人,
多出遼金舊族,如滿洲禮者十居其一二,如漢軍禮者十居三四耳」(卷六「頒胙」條)。
反映了當時各族間文化相互影響的情況。
註2:
1.原文: 《聽雨叢談》卷11
打尖:今人行役,於日中投店而飯,謂之打尖。
打尖:今人行役,於日中投店而飯,謂之打尖。
皆不喻其字義,或曰中途為住宿之間,乃誤間而為尖也。
謹按《翠華巡幸》,謂中頓曰「中火」。
又見宋元人小說,謂途中之餐曰「打火」。自是因火字而誤為尖也。
2. 白話解釋:壹讀:為什麼古人把吃飯叫做「打尖」?
註3:找不著這本書。
註4:
例2~4:百度:為什麼叫小二?又為什麼叫打尖?
註5:例1~2:維基:打尖;例3:百度:為什麼叫小二?又為什麼叫打尖?
註6:萌典:打火
1. 用火鐮敲擊火石取火,稱為「打火」。
2. 行人在旅途中生火做飯或吃飯。《水滸傳·第三回》:
「次早五更起來,子父兩個先打火做飯吃罷,收拾了。」也作「打伙」、「打夥」。
註7:
2.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火伴,
古代兵制,十人為火,同於一灶起火作飯,故稱同火的人為「火伴」。
《樂府詩集.卷二五.橫吹曲辭五.古辭.木蘭詩二首之一》:
「出門看火伴,火伴皆驚惶。」後來泛指同伴。
《水滸傳.第四四回》:
「西山地面廣闊,可令童威、童猛弟兄兩個,帶領十數個火伴,那裡開店。」
也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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