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3日 星期四

札記-人際-我對每個人不一樣

某篇網文標題下得好:
<你不用向任何人打聽我,因為我對每個人不一樣!>,說中了我的心聲。

可是,有人就愛用"以此類推"的言語。
比如,有人說:喜歡貓跟狗,就一定喜歡小孩。
但是存在喜歡貓狗,卻不生養、認養小孩的人,作何解釋呢?
況且,小孩也不該當寵物來養,因為他是人。
又比如,有人說:對自己兄弟都不好了,更何況對外面的朋友。
可是,社會上仍是有兄弟反目,只跟朋友膩在一起的人;友情勝手足之情的,比比皆是。
還可以拿我舅舅跟我說的故事來舉例,
他認識的某位女性,以對方一定要孝順作擇偶的條件,
因為她認為對父母好,就會對太太、所有人好,家庭和睦而幸福(孝子不匱,永錫爾類)。
後來如她所願,結果她先生凡事只問媽媽不問她,反倒造成痛苦婚姻。
現在聽到比較多的,是父母的夫妻關係,會影響小孩子未來的。
然而,兩個同是來自美滿的家庭,卻有很可能有不一樣的價值觀,誰敢擔保絕對幸福呢?


我能理解人們喜歡憑眼見為實的經驗,歸納作出結論,便以此方式判斷一個人的人緣。
例如,看見A對B好,對C好,對D好,日後認識E後,會對E好的機率很高。
但只看A而不問B、C、D對A做了什麼,互動只知一半,能說得明白嗎?
引用我很喜歡一段話:
「我給你一顆糖,你很高興,你看到我給別人兩顆,你就對我有看法了,
 但你不知道他也曾給我兩顆糖, 而你什麼都沒給過我。」
從這裡就能體會人際相處的錯綜,以及心理變化的微妙了。
人與人之間的關係究竟是好是壞,是彼此長久時間互動所致。
很難用三言兩語交代得清,這正是人世間的複雜。
交代不清的東西,也就很難保證能複製到與另一個人的關係上。


我們長久所受的教育告訴我們: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或許便會有人說:
「若一個人親者親,疏者疏,就會恣意隨性,情感用事。
 所有人若這樣,世界充滿私心,談不上平等,更沒有公平公正了。」

依個人而言,《論語・憲問第十四》:
或曰:「以德報怨,何如?」子曰:「何以報德?以直報怨,以德報德。」
翻成白話:
有人問:「不記仇恨,反以恩德回報他人,你覺得如何?」
孔子答:「你這樣做,那對你好的人,你要怎麼對他?」
意思是說,你對所有人都好,不管別人對你好不好,你都對他好。
那別人不需要對你好,反正你總是會對他好,或者欺負你也沒關係。
孔子建議:「用正直態度對待仇恨,而以恩德回報施恩德於我的人。」如此對待比較好。
換個角度想,人對我好,我就對他好,何嘗不也是一種平等,一視同仁的表現嗎。
那如何看待"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我想是指基本的尊重及人性關懷。

以群體而言,
親者親,不代表示以損壞其疏者作前提。
法律是公共生活的底線,而不違法是做"社會人"的原則,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公平公正便得以彰顯。
人應當只在私事上回饋,不需要也不能在公事圖利親友,用人唯親。
於此同時,這也剛好是親者親的邊界,
對待的下限,要比對普通人好;對待的上限,不能逾越法律。


我跟親友分享這個想法時,他說:「恐怕只有佛陀可以慈悲對待所有人。」
我想他想表達以德報德,以德報怨。
我回他:「當提婆達多跟佛陀要傳僧團的領導地位給他時,佛陀給的是斥責愚痴。」
慈悲不代表沒是非。
而且佛度有緣者,這所說的有緣,是遇到佛法也真心想學佛的人,
以眾生平等的概念來論,是"想不想學"造成差異,而才有後來的有教無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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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能有緣遇到佛,也不簡單:T25n1509_009 大智度論 第9卷
如說:舍衛城中九億家,三億家眼見佛,三億家耳聞有佛而眼不見,三億家不聞不見。
佛在舍衛國二十五年,而此眾生不聞不見,何況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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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大綱:
1. 情誼不能類推;2. 情誼不能複製;
3. 好情誼的上下限;4. 好情誼的開始與延續,都在於良性互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