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30日 星期三

人類_體臭與香水

公園散步時,從旁經過女性,
外國人比台灣人的香水味濃厚得多,這還是運動(跑步)狀態。
是要彰顯什麼嗎?魅力、替代費洛蒙...或什麼的,
我反倒覺得是要遮掩什麼,因為相較而言,東亞以外的人比東亞人體味來得重。
為什麼"東亞以外的人"會有此種異常生理呢?
不,答案剛好相反,是東亞人不正常,原始人類應當是帶體臭味的。


約在2000代以前,從非洲遷徙到東亞的人類,
第16號染色體中部的ABCC11基因(註1),
基因上的第538位鹼基發生突變,導致大汗腺減少分泌。
人的汗腺可分為小汗腺跟大汗腺(註2)。
小汗腺又名外分泌腺,分佈於全身;
大汗腺又名頂漿腺,分布腋下、陰部、肛門、乳頭和肚臍等周圍,
大汗腺分泌物中,含有多種蛋白質和脂肪酸,
它們原本不臭,是微生物對之作用才導致臭味。
這跟人類尿液類似,排出時無味,過一陣子才有尿騷,也是微生物搞的鬼。

汗腺多寡,同時與耳垢有關連,
有體臭體質的人,通常是濕性耳垢;反之,無體臭體質的人,通常是乾性耳垢
(註3,在第538碼位,濕性耳垢對應了鳥嘌呤(G),乾性耳垢對應了腺嘌呤(A))

以全世界分布來說,
濕性耳垢者,也是有體臭體質者,
中國人約佔總體的4%到7%,但是在華北,濕性耳垢者比例不到1%,
北韓濕性耳垢者比例亦不到1%。日本人濕性耳垢者比例約16%,
臺灣人濕性耳垢者比例約20%。
然而大洋洲的原住民濕性耳垢者有60%-70%。
高加索人(白人)濕性耳垢者高達90%,黑人之濕性耳垢者高達99.5%

下圖是從果殼網(註4)轉來的分布圖,黃色是無體臭體質比例,藍色是體臭體質比例。
顯然,東亞人沒體臭的人佔絕對多數。


體臭,有另一個通俗的名稱:狐臭。
按歷史學家陳寅恪<胡臭與狐臭>(註5)文中步步的推演:
1. 從《千金方》《仁齋直指方》《本草綱目》等醫學著作,
 都寫「胡臭」,而不是「狐臭」,兩字沒有"假借字"的關係。
2. 從"范漢女大娘子"、"李旬"的例子裡,
 "胡臭"可能是指"胡人身上腋臭",不敢說兩者無關。
3. 如果"胡臭"真的是"胡人身上腋臭",那為什麼要改"胡臭"成"狐臭"?
 因為在胡漢通婚愈來愈普及的情況下,
 漢人漸漸有了胡人血統,也遺傳了「胡臭」,
 但是漢人的疾病怎麼可以「胡」臭,有所不宜。
 便憑藉那股腋臭相似於野狐之氣,於是,改「胡」為「狐」。
所以,在未發現DNA時,陳先生由文獻考據,
就已經懷疑體臭或稱狐臭來自漢族以外的民族,即非東亞人。

自14世紀中葉到19世紀的歐洲,人不分貧富貴賤,都厭惡洗澡(註6)。
發生何事?
大概在1346年,黑死病開始橫行歐洲大陸,
後來的將近十年間(1346~1353),導致大量人口死亡,有些人認為問題是出在清洗身體。
他們相信黑死病是經由水傳播,從皮膚上的毛孔進入人體。
衛生專家也從而宣稱,一般疾病是通過皮膚上的毛孔來傳染,
因應之道則是用乾掉的汗水把它們堵住。
從此,歐洲人便不愛洗澡,一個月洗一回、一年洗一回、一生洗一回都有可能。
想想看它們天生有那基因,體味誠是臭不可當。

因為不洗澡,比較講究的人就經常更換內衣來保持清潔,或是噴香水掩蓋體臭。
著名的例子是法王路易十四。
太陽王 路易十四
路易十四,1647年到1711年的64年間才洗過一次澡(註7),
每天早上是用香水塗臉,再以混和葡萄酒的水洗手跟漱口。
為了保持身體"整潔、乾爽",有時一天換三次內衣,及大量使用香水。
隨著王室與貴族引領潮流,
香水業隨之蓬勃發展,風尚直至今日,即便現在歐洲人已改變生活習慣。
這應該是不正確的醫學觀念和體臭給予世界的貢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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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每日頭條:有狐臭是正常的,沒狐臭才是....
話說2000代以前,我們曾曾曾...(此處省略600字)曾祖輩走出熱帶非洲,
進入亞洲溫帶的過程中,
第16號染色體中部的ABCC11基因上第538位鹼基發生基因突變,導致大汗腺減少分泌。
所以,我們沒有狐臭的統統都是變種人(有沒有感覺自己像X-men一樣吊?)
這個突變基因主要分布在東亞,在中國人當中占了95%左右。

註3:維基:耳垢
分子遺傳學研究發現,確定耳垢乾濕屬性的基因位於第16號染色體中部,
稱作ABCC11 (ATP-binding cassette, subfamily C, member 11),在第538碼位,
濕性耳垢對應了鳥嘌呤(G),乾性耳垢對應了腺嘌呤(A),
因而在表達為蛋白質時分別對應了甘氨酸與精氨酸。
根據基因中的簡單重複序列(microsatellite)分析,
乾性耳垢的等位基因起源於2000代之前的一次基因突變,
並且比濕性耳垢具有約1%的相對適應性,從而經過天擇被保留下來。
....
中國人總體濕性耳垢者,約佔4%到7%,
但是在華北,濕性耳垢者比例不到1%,北韓濕性耳垢者比例亦不到1%。
日本人濕性耳垢者比例約16%,臺灣人濕性耳垢者比例約20%。
然而大洋洲的原住民濕性耳垢者有60%-70%。
高加索人(白人)濕性耳垢者高達90%,黑人之濕性耳垢者高達99.5%


 陳寅恪在這篇文章中認為,胡臭原本是胡人專屬的疾病,
 但是從魏晉南北朝之後,胡漢通婚愈來愈普及的情況下,
 漢人漸漸有了胡人血統也遺傳了「胡臭」,
 但是漢人的疾病怎麼可以「胡」臭來形容呢?
 這樣不符合現實阿!
 胡臭所以剛剛前面醫書提到的「人腋下臭,亦言詔狐狸之氣者」,
 也就慢慢成了這種腋味的代稱囉。

2. 陳寅恪:胡臭與狐臭
 寅恪案,「胡臭」之「胡」自是胡人之「胡」,
 蓋在《千金方》《仁齋直指方》《本草綱目》編著之時代,
 既不可認「胡」為「狐」之同音假借,而諸書均作「胡」,不作「狐」,
 亦不得謂之以音近之故傳寫致訛。
 然則腋氣古代實有「狐臭」及「胡臭」不同之二名可知也。
 但二名孰較原始正確,頗不易決。

 考唐崔令欽《教坊記》云:
 「范漢女大娘子亦是竿木家,開元二十一年出內,有姿媚,而微慍羝。」
 文下原注云:「謂腋氣也。」
 寅恪案,范漢女大娘子其先代之男女血統無從得知,
 但竿木伎本附屬唐代立部伎之雜戲及柘枝舞者,
 而此種伎舞乃中亞細亞輸入我國藝術之一,
 其伎舞之人初本西胡族類,又多世擅其業者也。詳……
 (舉《舊唐書》等及近人王國維、向達考證略)。
 據此,則范漢女大娘子之血統殊有西胡人種混雜之可能,其「微慍羝」者,
 或亦先世西胡血統遺傳所致耶?

 又五代何光遠《鑒誡錄》云:
 賓貢李旬(旬「王」旁)字德潤,本蜀中土生波斯也,
 少小苦心,……,所吟詩句往往動人。
 尹校書鶚與李生常善,遽因戲遇嘲之,……其詩曰:
 「異域從來不亂常,李波斯強學文章,假饒折得東堂桂,胡臭熏來也不香。」
 寅恪案,……[李]為西胡血統,絕無可疑
 至其本身是否實有腋氣,抑尹鶚假「胡臭」之名以為譏笑,誠難確定,
 但《鑒誡錄》之作「胡臭」足與《千金方》《仁齋直指方》《本草綱目》等書互相印證。

 總之,范漢女大娘子雖本身實有腋氣,而其血統則僅能作出於西胡之推測,
 李旬雖血統確是西胡,而本身則僅有腋氣之嫌疑。
 證據不充足如此,而欲依之以求結論,其不可能,自不待言。
 即以前述二人而言,則不得謂腋氣與西胡無關。
 疑此腋氣本由西胡種人得名,迨西胡人種與華夏民族血統混淆既久之後,
 即在華人之中亦間有此臭者,倘仍以胡為名,
 自宜有人疑為不合,因其復似野狐之氣,遂改「胡」為「狐」矣。
 若所推測者不謬,則「胡臭」一名較之「狐臭」實為原始且正確歟?
 世之考論我國中古時代西胡人種者,止以高鼻深目多須為特徵,
 未嘗一及腋氣,故略舉數例,兼述所疑如此。


註6:
1. 維基:路易十四 圖片來源

 法國國王路易十四從1647年到1711年的64年間才洗過一次澡,
 這一驚人記錄保留在路易十四的御醫每天為他做的身體狀況的詳細筆記上。
 根據當時的常識,洗澡是一種醫療手段,
 如果沒有醫生的吩咐,就是巴黎上流社會的紳士、淑女也決不輕易洗澡。



4. 【BBC 真實的凡爾賽宮】
 一天換三次內衣

2018年5月29日 星期二

植物_鳳梨咬舌頭




吃鳳梨會咬舌頭的原因,
看上面"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註1)所製作的動畫,就能曉得。


避免影片日後失效,簡單再用文字說明:
有人說(註2):「鳳梨刮舌的原因是削不乾淨,被鳳梨果目刺到。」
這未免也削得太不乾淨了吧!
其實不是,真正兇手是鳳梨酵素-鳳梨蛋白酶,
它們大多分布在莖部,即下圖紅色圈裡的部位。


吃鳳梨,舌頭被咬的"痛感",
是因為鳳梨蛋白酶正在分解口腔內,由蛋白質組成的肌肉、舌頭。

該如何防止?
可以塗抹少許食鹽在生鳳梨上(註3)、或泡鹽水、或過熱水後(註4)再食用,
這樣能抑制鳳梨酶的活力。
不嫌浪費的話,也許可以不吃莖部,哈哈。

據說有人燉肉前,會加入一些鳳梨汁(自己用機器榨),
便是藉由鳳梨蛋白酶幫助肉提前分解而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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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冷知識】鳳梨咬舌頭沒錯!「它」真的在吃你的肉


註2:
1. 吃鳳梨5大意外好處!鳳梨酵素更能抗血栓、助消化
 但值得注意的是,由於鳳梨特有的「鳳梨酵素」主要分布在鳳梨莖部
 因此在一般正常食用量下,其實吃到的量一般不多。
 尤其是,做成罐頭的鳳梨,其中的蛋白活性酵素已經遭受破壞。

2. 【賣菜的科學】為什麼鳳梨會咬舌頭?
 所以有人說鳳梨沒削乾淨會咬舌,也有可能是因為接觸到接近外皮或莖部的酵素,
 但絕不是因為舌頭被尖尖的鳳梨果目刺到
 (那也削得太不乾淨了吧?!根本是在連皮吃了)


註3:跟著鄭大師玩科學:吃鳳梨有咬舌感的原因


註4:吃鳳梨嘴破...不沾水能避免? 她教「秘密吃法」不割舌
建議將鳳梨浸泡鹽水或是過熱水,降低鳳梨蛋白酶活性,以避免吃鳳梨時的不適。


圖片出處:鳳梨橫切面

2018年5月28日 星期一

札記-科學-多維空間

在我學生時代,「魔神仔在哪裡」的流行解釋是:它們在多維空間裡。
又,人處在三維(有XYZ軸)空間,在相當偶然的機會,人才會撞見它們。


一維空間(僅X軸)生物,
可以想成有一種像螞蟻的蟲,只會在一直線上前進或後退;
一維

二維空間(X、Y軸)生物,
可以想成有一種像蛇的動物,不會抬頭,行動方式是蛇行。
二維

當一維生物遇到二維生物,
如同下圖,紅色小圈圈是一維生物,紅線是它視線,黑色曲線則是二維生物。
一維生物撞見二維生物會很驚訝,以為發生「靈異事件」,
大吼:「這是什麼東西啊,怎麼可以同時在我前面,又在我後面!」
一維生物遇到二維生物

三維空間(X、Y、Z軸)生物,人就是!
在這組比喻中,我們將三微生物想像成碗。
如下圖,
三維生物是紅色的半球狀,二微生物是半球內的黑色曲線,
把它想像成「拿碗罩住地面上的蛇」。
二維生物見到三維生物也會被驚嚇,以為發生「靈異事件」。
大喊:「這是什麼東西啊,怎麼四周都是!」
二維生物遇到三維生物


假設「魔神仔」是多維生物,若被三維生物的人類瞧見,就不曉得有多恐慌了!
多維空間實在過於抽象,很難用圖形表現,也不知道人要怎麼橫跨過去。

下圖是一個立體蛋糕,
第一刀切在X軸、第二刀Y軸、第三刀Z軸,已經平分成八等分了。
假如你可以跨到四維空間,可以麻煩用你的四維刀,幫我切成平分的十六等分嗎,謝謝。

八等分蛋糕

再者,人是活在一維時間線上,
如果有生物能活在兩維、三維時間構成T^3世界,這要怎麼想像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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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圓的(1/√2)半徑,環切就可以16等分了。

札記-法律-台灣新聞業有高度自由

最近有則新聞,
北市市長夫人要對電視台提告,控訴其對市長新增資產的報導不實。
我2015年就類似事情(註1,政治模仿秀)寫過文章,
我現在的論點基調仍舊沒變,此次果真興訟,
我覺得電視台會引用釋憲文509號(註2)的內容,而終將獲判無罪。

我不是法律人,可能有誤解,
記得我從電視、或是在學校聽來:台灣的法律判斷標準,許多是仿效美國。
在美國,
政治模仿秀無罪,是依據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保證言論自由、信教自由。
著名的判決是:好色客雜誌訴法威爾案(註3);
新聞媒體評論政治人物無罪,即便評論有失實。
則是依據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美國憲法第十四修正案:政府行政單位不得種族歧視。
著名的判決是:紐約時報訴沙利文案(註4)。
這個判決中,「真實惡意原則」是重點,此原則要求:
"誹謗案件的原告必須證明,所訴的報導出版者明知報導是假的,或者罔顧報導真偽。"
由於原告承擔了極重的舉證責任,而且證明一個人內心的活動較為困難,
當涉及到公眾人物時,此類案件極少會勝訴。

而在台灣,政治模仿秀無罪、新聞媒體評論政治人物無罪,
是根據憲法第11條、刑法第三百十一條等等(詳見釋憲文509號)

感覺台灣每每這種訴訟,新聞媒體勝、政治人物敗,
總會有人引用刑法第三百十條第三項前段規定: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諷刺這是法院認證。
但往往原因是:
刑法第三百十一條規定:
以善意發表言論,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
 三、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
 四、對於中央及地方之會議或法院或公眾集會之記事,而為適當之載述者。



身為一個台灣政治人物或公眾人物,對這種事得胸襟廣闊,
該澄清就公開澄清,然後對方死性不改,就當他在刷存在感,
或者想想王爾德的話:
「世上只有一件事比被人議論更糟糕了,那就是沒有人議論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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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戲劇_台灣政治模仿秀


註2:釋憲文509號
§憲法第23條: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
 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
 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這一條包含的憲法精神有
 (1)法律保留原則:依法行政,行政機關所制定之命令非但不得抵觸法律,
         且須有法律之依據跟

 (2)比例原則
 (i)適當性原則:國家所採取者必須是有助於達成目的的措施,又稱「合目的性原則」。
 (ii)必要性原則:如果有多種措施均可達成目的,國家應採取對人民侵害最小者,
        又稱「侵害最小原則」或「最小侵害原則」。
 (iii)狹義比例原則:國家所採取的手段所造成人民基本權利的侵害和所欲達成之目的間,
         應該有相當的平衡(兩者不能顯失均衡),
         亦即不能為了達成很小的目的而使人民蒙受過大的損失,
         又稱「衡量性原則」。
         亦即,合法的手段和合法的目的之間存在的損害比例必須相當。
 毀謗可以有罪責,則是依據「比例原則」。
§


註3:好色客雜誌訴法威爾案


註4:紐約時報訴沙利文案

2018年5月26日 星期六

中地_高雄市楠梓區

「楠梓」的台語唸法是Làm-á-kheⁿ(註1),由三個音所組成,
曾被標記成「南馬坑」、「楠仔坑」、「南仔坑」、「楠梓坑」等。
最後一個音「坑」,沒有爭議,是低窪之意。
然而,前兩音「楠仔」是什麼,有兩派看法。

官方,即高雄是楠梓區公所(註2),
說「楠梓」是因當地在前清時"遍植楠木",而取名「楠仔坑」,
日治時期縮寫為「楠梓」,沿用迄今。楠木的台語唸法,確實是楠仔。
另一派則認為,「楠仔」是誤寫,應該寫成「湳仔」,指"爛泥地"(註3)。為什麼呢?
一來,「湳仔」、「楠仔」兩個台語唸法一致。
二來,台灣有諸多地名,以「湳仔」號之,指該處地勢低。
例子有:鳥松區之坔埔(湳埔)、南投縣名間鄉(湳仔埔)、
臺北市士林區「湳雅」(湳仔)等等,維基百科(註1)便說:
 後因改寫為「楠仔坑」、「楠梓坑」,而有溪畔遍植楠木(即柟木)望文生義之說。

要證明誰對誰錯,似乎得穿越時空回到清朝,乃至更早之前,
瞧瞧是否楠木眾多,或是否為窪地了。那假如,多楠木又窪地,該如何是好?呵呵。
楠木

從「楠仔坑」,可曉得閩南人,或稱明鄭、前清的移民在此經營,
可是無法表現台灣經歷多少次的政權交替,
反倒是目前管轄它的「高雄(市)」,名稱之轉化,較能感受到一次次的易主,
好比地質年代的呈現,白堊紀、侏羅紀、三疊紀那般有層次感。

「高雄」此地,最早平埔族叫它「刺竹」,讀音近於漢字「打狗」(註4),
那就不用再講「高雄」當時的地理風貌。
我從前讀過司馬遼太郎《台灣紀行》(註5),他說:日本戰國時代,
日本人稱"台灣"這地方為"高砂(タカサグン,Takasagun,註6)",應該跟打狗(山)有關。
高砂(タカサグン)是打狗的近似音。

這裡需要稍微說明一下,以一地之名表示"台灣"是古來習慣,
來台灣的外地人常把他們登陸地點,當成台灣全島的代稱,
像雞籠(今基隆)、笨港(北港)、大員(安平)等,
台灣之所以稱「臺灣」自"大員"而來,而古時日本人是習從打狗(或稱高砂)上岸。

清治時期,把平埔族的「刺竹」轉成漢字的「打狗」。
日治時期,沒把「打狗」變字成「高砂(タカサグン)」,而是「高雄(Takao)」,同是近似音。
二戰後的民國政府來台,字未換,但念成中文的「高雄(ㄍㄠ ㄒㄩㄥˊ)」了。
刺竹


再回到原題,到底是「楠仔坑」,還是「湳仔坑」呢?我沒答案。
清朝《鳳山縣志》卷二(註7)裡,便已經寫「楠仔坑街」,
若說是訛傳,希望有更早官方文獻證實,可惜我目前找不到,
如果跟「打狗」類似,有平埔族叫法的證據,就再好不過了。

我讀池志徵寫的《全台遊記》(註8),
造訪台灣的時間是1891年~1893年(甲午戰爭是1894年),
他對「楠仔坑街」的描述是:
由阿公店二十里曰楠梓街,亦大市鎮,數里皆楠木,故名」,
清朝那兒是真的有楠木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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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馬坑」(《臺灣府志》,1685)、「楠仔坑」(《臺灣府志》,1694)、
 「南仔坑」(《重修鳳山縣志》,1764)、「楠梓坑」(《鳳山縣采訪冊》,1894)
○Làm-á是閩南語中形容低地之說法,如鳥松區之坔埔(湳埔)、
 南投縣名間鄉(湳仔埔)、臺北市士林區「湳雅」(湳仔)、
 新北市板橋區湳興里、雲林縣虎尾鎮各有一處稱作湳仔、桃園市八德區「大湳」等。
 後因改寫為「楠仔坑」、「楠梓坑」,而有溪畔遍植楠木(即柟木)望文生義之說。


楠梓,舊名「楠仔坑」。
因本區區民原為福建省漳、泉兩地於前清來台墾拓先民之後裔,
當時遷者日眾,不久形成一大村落,因溪畔遍植楠木,故名為「楠梓坑」。
日治時期縮寫為楠梓,沿用迄今。


註3:
1. 楠仔坑地名由來
 高雄市有個楠梓區,著名的楠梓加工出口區就在這裡,「楠梓」到底是什麼意思?
 根據楠梓區公所官網的說法,楠梓舊名「楠仔坑」(也寫成楠子坑、楠梓坑),
 早年福建漳、泉移民在此形成村落,因溪(楠梓溪)畔遍植楠木
 (台語稱楠仔,質地堅硬的木材,可用來造船),故得名,
 到了日本時代改名「楠梓」沿用至今,但一般民眾仍稱「楠仔坑」。
 現在來逐字分析「楠梓坑」。「坑」是常見的地名,指溪谷或山谷之地。
 「梓」與梓樹無關,因為台語的「仔」常被簡化成「子」,
 「子」常被美化成同音的「梓」。關鍵是「楠」字,
 因為在清代文獻找到此地也有「湳仔坑」的寫法,到底是「楠」還是「湳」呢?

 我們從文獻和地理脈絡來解釋,推論「湳仔坑」才是本來的地名。
 台語的「湳」指爛泥地,最早稱為「湳仔坑」的地方就是位在低窪之處,
 才被稱之「湳仔」。

 有一個最明顯的例子,南投縣名間鄉的舊名就是「湳仔」。
 根據名間區公所官網的說法:「湳仔」之地名由來,
 因現今南雅村、中正村、中山村一帶,昔日地形低窪,四周雨水匯集,地質泥潤,
 長年間成為湳沼,地方俗稱「湳仔」。

 至於從「湳仔」改成「名間」,那是日本時代1920年行政區域劃分時改的,
 當時把「湳仔」(Làm-á)改成日文漢字訓讀發音相近的「名間」(なま,Nama)。
 同樣的例子還有「打狗」(台語Tá káu)改成「高雄」(日語Takao)、
 艋舺(台語Báng kah)改成「萬華」(日語Manka)、
 「鹹菜甕」(客語ham chhoi vung)改成「關西」(日語Kansai)等。
 由此可見,高雄楠梓本名「湳仔」,被寫成發音相近的「楠仔」,
 才望文生義出現先民在此種植楠木(屬樟科)的說法。...
 (本文與中研院台史所翁佳音合寫)

2. 教育部國語辭典裡沒有單字解釋:湳
 台灣有多處地名皆有【湳】,多稱以湳仔,上引「楠梓區」例為其較大且較知名者。
 因為地形的關,這種低漥之處通常似乎不會太大,
 以我故鄉為例,彰化永靖的「湳港村」、「湳墘村」即與低窪地有相當大的關係。

 「楠梓」之名的由來似乎由「楠仔」而來(?),乃依其台語發音所得。
 在《地名檢索系統/高雄/楠梓區》的說法裡,併說因產楠木而得名似乎不是那麼合適。
 當然沒有否認產楠木的意思,但是地名的來源同有二解,應是屬於後人加以解釋的緣故。
 (名稱的變形序列似乎應給予特定的定義以分辨其源由??)


註4:刺竹與高雄
高雄市柴山平埔族人於住家周為栽種很多刺竹,來防止海盜入侵,
他們稱刺竹為 Takao 也就是高雄地名「打狗」的來源,
在十七世紀荷蘭人繪畫的台灣地圖可以看到此地名的拼音
(讀者也可以到愛河旁的高雄歷史博物館參觀高雄史)。

日本人占領台灣以後,嫌地名「打狗」,「俗各有力」,
就將「Takao」解讀為「Taka-o, Taka 是『高』, o 在許多日本字的字尾代表『雄』」,
所以高雄市名也與刺竹有關。


第 356 頁
或者,是從聳立在高雄海岸的打狗山而來的嗎?打狗山聽起來就好像「高砂」(夕力謠曲
〖&2 》裡的高砂海濱嗎?說不定這是指高雄而命名的。高雄港從海上望過去,沙灘綿長,
不是正好令人聯想起「高砂國」日本戰國時代至江戶初期,曾經把整個台灣稱做:這個 ...


註6:
 ○高砂(日語:高砂、タカサゴ/たかさご Takasago */?)是日本古代對臺灣的稱呼
  由來與高雄的古稱「打狗」有關。...
 ○「高砂」一詞,由タカサグン(Takasagun)訛轉而來,
  在日本古籍中也寫作塔伽沙谷、塔伽沙古、塔曷沙古。
  高砂之名一說源自於平埔族部落打皷(打狗,タアカオ,Taakao)社,
  另一說源自打皷山(打鼓山,タアカオスア,Taakaosua),二種說法都與高雄有關。...
 ○根據台北帝大校長幣原坦,「高砂」之名源自打皷社(打狗社),
  打皷族居住在台灣西南岸一帶,擁有相當大的勢力,
  故「高砂」原指「臺灣」西南岸一帶,後來轉變為「臺灣」全島的名稱。
  這點與「臺灣」一名原指今臺南安平(同在西南岸)一帶,
  後泛指全島有異曲同工之妙。

台灣在歷史上有許多舊稱,其中有所謂「高砂國」之稱,
 係源自日本戰國時代末期對台灣的稱呼。
 十五、六世紀以前,就有許多外地人來到台灣,或捕魚,或採集貨品經商,
 他們登陸的地點,往往成為台灣全島的代稱,
 像雞籠(今基隆)、笨港(北港)、大員(安平)等。
 日本人常從打狗(或稱「打鼓」)登陸,
 此地原係平埔族Takao社的所在地(郁永河的《裨海紀遊》稱「打狗仔港」),
 附近的山則稱為打狗山(今柴山),日人以「打狗山」之音,轉成「高砂」,
 蓋「高砂」一語,日語讀成TAKASAGO,與「打狗山」音接近。高砂國乃因此得名。
 從打狗一名,可以感受到台灣早期與日本的關係,
 更可以感受到平埔族在台灣史上的重要。


○楠仔坑街東屬觀音山莊、西屬仁壽里。
○楠仔坑鋪在楠仔坑街。設鋪兵四名。


註8:
 台東的胡公,就是胡適先生的父親,胡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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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出處:楠木刺竹

2018年5月22日 星期二

札記-動物-被嫌棄的垃圾魚


我在公園(湖邊)遇到好幾回了,在離湖五六公尺以上之路面有琵琶鼠魚(俗稱垃圾魚)。
它們生命力很強,見到時它們外表上的水已經全乾,應該待岸上很久了,
但略微碰觸,會擺動身體。有人說,離水的狀態可存活12~24小時(註1)。
垃圾魚不會平白無故現身在乾岸,肯定是釣客丟棄,務令其死亡。
有些"好心"的路人見著,便用辦法讓它們回到湖中。
然而,好心的路人可曾想過:放生,釣客也可以做,卻偏偏要置之死地呢?


維基百科(註2)對這種魚的描述是這樣的:
 下口鯰(學名:Hypostomus plecostomus),
 又名琵琶鼠、琵琶鼠魚、清道夫、垃圾魚、異形,
 為骨甲鯰科下口鯰屬下的一個種,可食用
 在臺灣是常見的水族魚種,用來吸水族箱壁及鋪石上的藻類,
 但因成長快速且可能會攻擊其他魚種及吃魚卵,屬於入侵物種
 嚴重威脅本土魚類生存空間,若於河川捉到勿放回,更不可任意棄養、放生。


所謂的入侵物種,就是非台灣本土物種。
琵琶鼠魚,在台灣水域是沒有天敵、不被獵食,會壓縮台灣原生魚類的生存空間。
台北市內湖區的大湖公園,就是其中一例。
有人作過實地調研(註1):
 大湖公園的原生魚種,如鯉魚、鯽魚、草魚,如今已經比往年少了很多,
 而目前佔多數的是剩吳郭魚、垃圾魚、大肚魚。
 大湖公園的警告標語寫的不再是水深危險,而是請勿隨意棄置垃圾魚。
這也是為什麼要特意強調"捉到勿放回,更不可任意棄養、放生"的用意。
因此,前面提到釣客丟棄的原因,
可能是想:若減少琵琶鼠魚,日後還能釣到其他好吃的魚,
也可能是琵琶鼠魚肉質太差,有不如無(註3)。


既然琵琶鼠魚危害台灣生態,為何有人要引進飼養呢?
這就與它何以叫垃圾魚、清道夫有關了。
琵琶鼠魚在水族箱中,專吃其他魚類排泄物及水底沉澱物、水草甚至爛泥等"垃圾",
胃口奇佳且消化能力好,得名垃圾魚。
還有,它的嘴像吸塵器一樣,會清潔魚缸的壁面,
它擦過的地方都特別的乾淨,又被稱為清道夫(註4)。此即飼主養它們的目的。

但是,莫以為養了之後,水族箱會越來越乾淨,結果適得其反。
琵琶鼠魚出名的重污染戶(註5),糞便很多,需要經常過濾水、換水,
如果你給它過分充足的食物,不僅不會讓魚缸的水質變得清澈,還會有大量的糞便堆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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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
1. 垃圾魚的壞處(請不要再買垃圾魚)
垃圾魚生命力強大,可以在離水的狀態下存活1日,可以在台灣的河川中存活,
不管是在花蓮最乾淨的溪水中,還是在大漢溪、新店溪受污染的流域中,
都有辦法繁衍子代。
*****
垃圾魚的便便很多,與他所能清除的青苔相比,他的便便會造成更大的麻煩。

2. 【台灣外來種】極惡入侵 琵琶鼠魚、泰國鱧魚與虎魚
令人驚訝的是琵琶鼠魚的生命力超強,離開水面數十分鐘仍能苟活,
甚至在人類面前裝死,伺機一跳一跳地滾回到水裡。
根據高雄師範大學教授梁世雄告知,琵琶鼠魚在十二個小時缺氧的情況下,仍然能存活,
甚至在實驗室裡將之置於零下二十度長達八個小時也不會氣絕。
*****
屬於底棲魚類的琵琶鼠魚,
以特化的吸盤口器專吃底泥及藻類等底層物質,刮食性的特性對於水中族群生態影響至鉅,
小魚魚卵也因此遭殃,直接壓縮了原生魚類的生存空間。


註2:維基百科:下口鯰 (圖片來源)


註3:外來種可能是生態怪客
琵琶鼠魚 
琵琶鼠魚俗稱「垃圾魚」,原產於南美洲。
水族箱業者引進的理由是牠們可以吃掉水族箱內的碎屑殘渣,省去飼主清洗的麻煩。
養在水族箱裡面的琵琶鼠魚,受到飼主照顧,不會成為入侵種,
可是棄養在池塘、河流中的琵琶鼠魚就不一樣了,
牠們屬於雜食性魚類,底泥、海藻、魚餌、碎屑、魚卵都是食物,
再加上繁殖力很強,又具有保護幼魚的習性,因此在自然環境中,
反而是「天佑琵琶鼠魚」,原本琵琶鼠魚只是水族箱裡的小配角,
卻四處繁殖擴散,釀成保護生態的大麻煩。

到高屏溪流域垂釣的釣客要小心了,
因為琵琶鼠魚業已成為高屏溪的強勢族群,怎麼釣都是琵琶鼠魚,
但因肉質不佳,不受釣客歡迎,經常丟棄在河岸兩旁,

不過牠們生命力很強,部分遭到截尾的琵琶鼠魚,
仍然會跳回河中干擾棲地,並與原生魚種搶奪食物,
甚至攻擊其他魚類、魚卵、啃食水中植物,嚴重破壞生態系的平衡。




垃圾魚是出名的重污染戶,
所以在水放置進魚缸的時候應該進行強勁有效的過濾,
可以用氧泵打24小時有條件過濾一天更好。
專家說明:一般在 6到8天換一次水,每次換四分之一的水量。

2018年5月20日 星期日

札記-人類-演化出講話生理機制是為了八卦?

人體生理機制,有些是演化而成的致命錯誤。
例如:呼吸、飲食共用同個通道-咽喉,會造成吃東西噎到的危害。

安全起見,
如果將從鼻到氣管的呼吸通道,從口到食道的飲食通道,各別獨立兩條,人類就不會噎到,
然而,由於人類說話是靠(1)飲食通道的嘴巴與舌+(2)呼吸通道的聲帶,
分為兩通道,人便會沒辦法發聲講話了。(註1)
便有人說,為什麼當初演化的方向,不以安全考量,就是因為人要"說話"。
假如這說法成立,就得再問:人非得"說話"的目的是什麼?


以蠻荒時代來說,人能做的事有限,人跟人需要交流的訊息種類不多,
如警告、呼救、進食等等通知,何必產生複雜語言?可偏偏這很難從"考古"中得到答案。

前幾天,我聽人講,某某科學家主張其原因是"八卦"。
乍一聞,不知道他在說啥,難道"易經"的歷史,一次推前數萬年?
等到他解釋說:
「原始人為了交代人之間的複雜交往,誰跟誰因為什麼事發生衝突,
 又誰和誰出現曖昧等等,必須要有高階的語言」,
才知原來他指的八卦是"聊是非" 。


據說「聊是非」以「八卦」來代稱,是源自香港(註2)。
香港專門刺探或討論別人的隱私或內幕的雜誌都是八開大小,
而粵語的八開(8k)與八卦音近,所以人稱「八卦雜誌」。
也有指早年香港黃色書刊發行時,
會在封面照片上的重點部位加貼八卦圖,類似現在的馬賽克效果,
以避法律責任,於是這一類雜誌便稱之為「八卦雜誌」。

這種隱晦其義,很可能是事實。
就像現在常聽到的髒話:"機車",
便是從台語中女人性器官的發音:「膣屄」而來,常被俗寫成「機掰」(註3)。
相較而言,「八卦」稍稍高雅些。
不過,我覺得,最好用回「聊是非」會比較好懂,尤其是涉及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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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3日 星期四

中史_(民國)政爭帶出的五四運動

明天是五月四日,使人回憶起五四運動,
搞不好有人明天會拿五四運動借題發揮,說校園該怎樣又如何的。
民國八年這事件,長久以來被賦予過太多”意義”,愛國、科學、民主、新文化等等,
要問的是,這些口號都是參與者認清現狀,在深思熟慮後所提出的訴求嗎?

僅就五四運動,我便聽過和官方說法差別甚鉅的說詞,
說:這是某些有心人士,表面號稱為了山東主權,裏頭卻是政治鬥爭的私心,
打著愛國旗幟,煽動無知群眾滋事搗亂,迫使政敵下野。

維基百科應是支持這說詞:
如「五四運動」條目(註1):
  「五四運動」發生之後,
 「研究系」以政府外交失敗做鬥爭「安福系」工具,
 藉傳媒煽動學生舉辦愛國示威遊行...
 是以「五四運動」絕對不可以單單理解為群眾在愛國意識之下的自發行為;
 事件源起、擴大都深受黨派鬥爭之影響。
又「林長民」條目(註2):
 林長民...研究系領導人之一。
 當時林長民對巴黎和會上中國代表團就收回山東利權的交涉不力,
 於是在北京的《晨報》上撰文批判列強。這也成為五四運動爆發的契機之一。
 五四運動中利用與曹汝霖的個人恩怨鼓動學潮。


維基已道出假愛國之心,行政爭之實的主要加害者和受害者,
分別是林長民和曹汝霖。然而,有人會問:
「縱然是政爭,動機不單純,但巴黎和會的合約上,
 確實寫著”德國在山東的利益讓渡給日本”,林長民能冤枉曹汝霖嗎?」
那麼,其關鍵就出在山東問題上。

2001年電影【驚爆十三天】(註3)中有一橋段,
美國為讓蘇聯撤走古巴新架設飛彈,答應拆除土耳其境內部屬飛彈作為交換,
但是,會在半年後實施,以免有人作聯想。
而且此協議雙方皆須保密,一旦曝光,美國政府既不履行,也概不承認。
防止半年時間差所產生的”聯想”,就是顧及「國家顏面」。
而巴黎和會上,山東問題就類似於此。

依據唐啟華先生的《巴黎和會與中國外交》:
 1919年,即民國八年,4月30日的英、日、美三國領袖會議,
 日本代表牧野做了半官方口頭聲明:
 「日本自願擔任將山東半島連同完全主權還中國,
 唯將前允德國之經濟特權暨在青島設立特別居留地權保存之。
 各鐵路業主,專為保護營業安寧起見,可用特別警隊,以華人充之,
 各路所選日本教練人員由中國政府委派。日本軍隊應於最早期間撤退。」
 簡言之,
 (1)日本保證歸還膠州主權給中國,
 (2)只繼承德國在青島的經濟特權及其他普通權利。

 威爾遜對此聲明表示滿意,三強決定將日本建議條款,納入對德和約156-158條,
 也就是「德國以前在膠州及山東省所有各項權利一概放棄,交於日本」。


 因此,唐啟華先生說:
 「巴黎和會對山東的安排,
  不能只看對德和約156-158三條,還要加上日本的聲明內容;
  美國總統威爾遜致力約束日本所得,英國努力協調,日本已作出許多讓步,
  但因國家體面考慮,堅持不肯將歸還膠澳(青島舊稱)給中國形諸文字,
  只願在會中做聲明,(1)保證歸還青島主權,(2)限制山東經濟利益
  而美國又一再強調不承認1915、1918年中日成約。

  這樣的安排,日本僅得到了面子,
  先取得對膠州灣租借地的自由處分權,再與中國談判歸還條件,
  而有關歸還條件的內容,及限制山東經濟利益,已經做了宣示保證,
  並有美、英、法三大國做保證,對中國而言,其實頗為實惠。
  然而,中國朝野希望可以直接無條件收回青島租借地及德國在山東權益,
  對於得到間接有條件收回並不滿意,加以當時輿論喧譁及政客扭曲,
  絕大多數國人以為和會對山東的安排,僅是對德和約之三條而已,
  遂堅持不保留則拒簽。
  事實上,後來在華盛頓會議山東問題基本上依照巴黎和會的方案解決,
  學者多認為是外交勝利。


電影【驚爆13天】
巴黎和會,中日協定
檯面上
美國迫使蘇俄妥協
日本接收德國在山東一切利益
(對德和約156-158)
檯面下
美國半年後拆除土耳其飛彈(像是出賣友國),作為交換
日後,日本歸還青島主權
限制日本在山東經濟利益
表裡不一的顧慮
美國顏面
日本得面子,中國得裡子
結果
和平解除古巴危機
有心人士煽動五四運動,
中國代表團因而不簽字。
兩年後(1921),華盛頓會議仍照
原本談妥協定,日本歸還青島主權,
限制日本在山東經濟利益。


從這可以發現,
中國雖是弱國,但北洋政府已經極力爭取到”間接有條件收回”,多等一段時間差(三年)。
林長民當時在外交委員會,極大可能曉得青島將收回,
卻仍然在晨報,寫了聳人聽聞的言論,煽動民變。
而且就事論事,目前證據看不出曹汝霖與此事有何關係,
是林長民一夥人挾私報復,教唆縱火傷人(註5),令使曹汝霖等人背負罵名。



2018年5月2日 星期三

札記-哲思-為何有人說:常說TGIF不好

TGIF 是 Thank God. It's Friday的縮寫。
為什麼感謝呢?就是把工作當成某種程度的苦,
週末到,得以暫別,內心洋溢著快樂,所以感謝上帝。

某本我讀過忘記書名的書,寫:「不要抱有TGIF的想法,工作心態才會更健康。」
理由是:
養成說TGIF習慣的人,更容易視工作為畏途,
於是,假日和工作日的生活有巨大落差,例如起得特別晚,狂歡得特別瘋。
可是,這會造成:週五有多開心,下週一便會有多憂鬱。

好比國中作的「水溫感覺」實驗。準備三桶水,一熱、一冰、一常溫。
手先浸過熱水一段時間,再到冰水中,和先浸過常溫水相同時間,再到冰水中。
雖然冷水溫度沒變,但是頭一次會感覺特別寒冷刺骨,何以故?反差太大。


《禮記.曲禮上》(註1):「樂不可極。」
人們會解釋:「樂極生悲」,然後舉吃喝玩樂的例子,
追求極速的快感,飆車速度太快,造成不可挽回的車禍;
放蕩口腹之慾,暴飲暴食,導致腸胃急症。說詞歷來是走極端的惡果。
然而,我覺得,還有另一層,拱得越高,摔得越重,回頭難的苦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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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 禮記.曲禮上》
2. 敖不可長,欲不可從,志不可滿,樂不可極。

2018年5月1日 星期二

外國文學_狄更斯《雙城記》書評之筆記

這篇文章對"《雙城記》書評"所作的筆記。


《雙城記》的故事綱要就不提了,
維基(註1)有,而且影視劇改編到翻、敷演到爛。
狄更斯寫作風格,很多人熟悉,筆鋒詼諧幽默,
用詞通俗,不是走典雅那派,甚至可以說用小孩子的視角看世界(註2),
而GET則是說他在《雙城記》將他兩大技巧發揮淋漓盡致:
 第一個技巧是精巧的重複手法,
 重複婉轉的句子猶如咒語般迴盪在恰如其分的地方,
 讀者不僅不覺得冗長繁瑣,反而越讀越有味道。
 第二個技巧是創造水到渠成的戲劇性衝突。


這些在說作品本身,往往看到的書評盡如此,
從作者何許人也、一眼就能認出的寫作風格為何,
再將故事梗概講一番,臧否當中人物性格,劇情叫人拍案叫絕之處等等。
然而,我個人更有興趣的是:怎麼來,怎麼去。
也就是:狄更斯創作的動機、題材,從哪來?
又,作品後世的正反兩面的評價中,有沒有代表性的觀點?


這兩項,澎拜新聞的上海書評有篇難得的佳文(註3),與多數文章大異其趣,
摘要如下:
 雖然狄更斯在前言裡說,創作《雙城記》的念頭,
 始於1857年同親友一起出演的威爾基•柯林斯劇作《冰淵》(The Frozen Deep),
 但大部分人還是將托馬斯•卡萊爾的
 《法蘭西革命》(The French Revolution:A History)視作《雙城記》最直接的靈感來源
 在1840年的一次演講上,狄更斯初識卡萊爾,
 旋即被後者的雄辯風采感染,《法蘭西革命》自此就成了他隨身攜帶的讀物。
 而為了狄更斯可以收集到全面的資料,
 卡萊爾更是從他泰晤士河畔夏納步道(Cheyne Walk)的書齋裡給他運去了幾車參考書。
 無怪乎狄更斯的書裡經常把這場震盪寰宇的革命比喻成地震和洪水——
 類似表述在《法蘭西革命》中也俯拾皆是。

 1859年4月,
 狄更斯主編的文學周刊《一年四季》(All the Year Round)創刊,此即《雙城記》連載開端。
 狄更斯晚年,創作方式有所改變,
 上一部在刊物上每周連載的小說,還得追溯到1854年的《艱難時世》;
 《雙城記》的篇幅接近其兩倍長,直到年底才推出單行本。
 在這部作品中,狄更斯關注的不再是倫敦的金融資本家、小公務員、政客和律師,

 而是將想像力的觸鬚伸向了十八世紀後半葉席捲歐洲的革命風潮。

 《雙城記》最早的批評聲音或許是
 發表在《觀察家》(Observer)1859年12月11日號上的匿名評論。
 文章說狄更斯自以為能藉小說讓公眾更好地認識這場革命,
 但其實他的創作素材僅僅取自《法蘭西革命》,
 而很不幸,關於法國大革命的真實情況,世界上有遠比卡萊爾此書更為可靠的作品。

 對狄更斯這部小說攻擊最烈的,
 無疑是弗吉尼亞•伍爾夫的伯父詹姆斯•菲茨詹姆斯•斯蒂芬(James Fitzjames Stephen)。
 他認為,狄更斯簡直把“當代”英國人和法國人的祖父一輩醜化成了野蠻人
 (a sort of savages, or very little better),殘忍、偏執、不講公道、不服管教……
 英國的形象在他書裡與歷史不符,
 “大約九十年前的英國與現在不可同日而語,但依舊是個了不起的國家”——
 那時的英國當然有諸多弊病,但狄更斯沒有公正地在作品中加以表現。
 或是因為私人的反感,或是反對狄更斯的政治主張使然,
 斯蒂芬在抨擊《雙城記》時極盡刻薄之能事,言語絲毫不留情面。
 他對比了狄更斯和另一位他不太看得上的作家,司各特(Sir Walter Scott)的作品,
 說司各特的小說雖然是“冷掉的湯,半生不熟的羊肉,咬不動的雞肉”
 (cold soup, raw mutton and tough fowls),好歹還算食物;
 狄更斯的小說則是燉貓肉,完全難以下嚥。
 他認定《雙城記》裡的厄弗里蒙地侯爵根本不可能存在於十八世紀中葉的法國,
 法蘭西貴族縱有千般不是,也不會那樣毫無顧忌地迫害別人,更別說可以指望逃脫制裁。
 跟那篇匿名評論中的觀點一樣,斯蒂芬也將狄更斯寫歷史時的漏洞百出,
 歸因於他只讀過一本《法蘭西革命》便草草動筆。
 GK 切斯特頓為《雙城記》寫過一篇導讀,亦莊亦諧,煞是耐讀。
 他比較了狄更斯和卡萊爾,
 “卡萊爾讀過很多關於法國大革命的東西;狄更斯只讀過卡萊爾。
 卡萊爾的想法來自參考文獻和資料的仔細整理、小心求證;
 狄更斯的想法來自街談巷議,而且往往是同一條街同一條巷……”,
 但即便如此,狄更斯卻比卡萊爾更正確。
 他筆下的法國大革命或許比卡萊爾筆下的更真實。
 那場革命的前因後果也許遠比卡萊爾想像得簡單,反倒讓他無法理解了。

 切斯特頓繼續寫道:
 “西德尼•卡屯的憂鬱是倫敦的憂鬱,而不是巴黎的憂鬱。”
 因為狄更斯終究是個徹頭徹尾的倫敦佬(Cockney),只知道倫敦的宇宙的中心,
 不知道巴黎是歐洲的首都,更不知道條條大路通羅馬。


我個人偏好這樣的書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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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維基:雙城記


註2:BBC紀錄片:狄更斯其人 Armando's Tale of Charles Dickens
(1)詞彙是通俗的,但是使用得令人驚奇:怎能說這麼到位、貼切,我怎麼沒想過這種句子。
(2)多產作家,創造出八九百號人物。


註3:迤邐鴉︱小說不應承擔評價歷史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