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30日 星期五

札記-法律-特賣,我的私相授受

有一些軟硬體開發公司,會將半成品,
依成本價的八折,特賣給自己員工,
相較於廢置及運棄,節回可觀的成本,
且不失之為對員工小小的加惠。
從前學生時,我做過某某股長,是負責教室後的壁報佈置。
以往經驗是,每學期做完的文具,下學期都會不翼而飛,
造就了當學期初初,又得用班費重購佈置的種種物品。

那次工作告竣後,我就把文具剩下的,轉贈給協助的同學。
這件事,除了我和他們外,就無其他人知道。
我知道這件事牽涉的班費(大家共同繳交),不應當私相授受。
能考慮走前面所提公司的經營模式,再把所得,存回班費。
不過,所謂的文具都在三十元以下,有的甚至不足五元、十元。
這麼小的金額,與其為班費牟利、隨其失蹤,


不如當成小小犒賞,雖然說起來有那麼點小小的不當。

2007年3月23日 星期五

札記-寫詩文:為新山夢湖寫一首詩


我花了半個鐘頭寫了 新山夢湖這首詩,
念起來就是感覺很饒舌,詩如下:
  風遐涼沁無春心,遙巔飄邈冉翠微。
  雨隱夢湖晴何往,始從新山化境迴。
我回到家的時候,再花了十分鐘,想怎麼改。
以下是後來的樣子:
  風遐沁涼無春心,翠微環峰縷煙白。
  雨隱夢湖晴何適,從一新山化境來。
我認為經這般的脩潤,念起來會通順一點~

2007年3月22日 星期四

札記-法律-量刑的自由心證

從前我讀過一篇清朝的文章,是父對子的談話。
父親是曾當過縣令,而兒是甫將上任的縣令。
父問兒:若你的縣民觸法,你會作怎麼樣的懲治?
兒很警慎回答:依法判決,為去惡,決不寬貸。
父親說:頂多量刑〝法上的十分之五六〞便可。
    法上所規定的懲戒及處罰,乃是為逞兇惡極之徒所設的。
    一般罪犯則不需如此,略加施以薄懲就好。
這就是法律的精神,人可以犯錯(只是期望別犯罪),
但不可以泯滅人性地造惡,及累累犯同一個罪。


近年數據言:「性和毒品的累犯率達到八成」。
無怪乎最近的電視節目,又聽到此舊調重新提出討論,
若按照他們觀點,修法的方向,
朝重罰遏制性與賭品之犯罪(亂世用重典),
不復存在從輕量刑此種事。

我自己也清楚,
這對少數一時失足的人,就真的成千古恨,回頭百年身了。
但我無更好的建議,暫且認同這主張,企盼未來有較佳的立法。

就好像一個急救病人,正坐在救護車往醫院的路上,
惟獨作一些簡單急救的治標,不可少也不可免,
等這段過渡期一過,到醫院後,再作根本的診治吧。

2007年3月15日 星期四

札記-讀書-善用租書店

新創作的書,值得看的實在太多了,
假如想省錢,
慢慢去等待市立圖書館購入,那得花上一兩年(至少半年)的時間。
再碰上那一本書是暢銷書,恐怕需排預約單,時間計算以月為單位。

某次的巧合,我發現一家店。
店前的海報,刊著它新進的書籍。
只要是對暢銷書排行稍加留意的人,便可知那幾本名列前茅。

我的好奇驅使我走進,
入內才發覺這不是書局,而是租書店。
而後我還發現,它跟我以往所見的租書店不同,
並非說,它架櫥上沒坊間小說、漫畫店內該有的書。
而它的最大的差別在,它更加採買了熱暢書籍,現正流行。

曉得有這種店家,無疑地,我馬上跟如何省下書錢作直接聯想。
正由於我的觀念裡,有些書值得讀、值得收藏;
而有些書有讀之必要,卻沒買之必要。
這也造成我屢屢在買、不買中躊躇。

從前的經典書籍,我比較沒這種疑惑。
原因是想看就看得到,
可以從圖書館借閱,也可以有預算就買。
況且這些書的風評已定,不會讓我有採購即等於浪費之感。
然則對於新著,買與不買,這真是個大問號。

像有些文學哲學小說,詞藻華麗,意境邃遠,
非得細細品嚐,才得甘旨,我就考慮有買的價值。
而又有若干書冊,嘻笑怒罵,揶揄時勢,
巧思設計直使人會心一笑,我歸類它為值得看,未必需要消費。
而且,除了該考量價值外,最重要的一點:錢(買不買得下手)。
人要想想現實環境,允許不允許買你自認有價值的書。
可是若是你不買,將眼巴巴等圖書館添購,再排上冗長的預約。
所以如果有這種租書店,想看書又不需大花費的方法,將開啟一條蹊徑。
(相較於購買,出租費用為十分之一)


後來,我還注意到它很厲害的一點,他的網站上有二手書拍賣。
我計算應該是賣退潮流的書刊,換言之,店內出租率不復以往的書籍。
我相信在此同時,市立圖書館等也已購入了,沒市場能獲利。
這種租書店的營收,就來自於人想一睹為快的流行,以及二手拍賣的一筆,
這可說是無一絲的浪費,店面自然不需要多大的空間,
就是它的這種策略,是最叫我佩服之處。

2007年3月14日 星期三

札記-文學-我寫作的修修補補

要放部落格的文章,我通常都會特別留意。
比方說:我現在寫好這一篇文章了,
過一些時日,我會再讀第二次,修修補補,再過些時日,補補修修。
務求讓自己再次看到之時,一目便能了然它要詮釋什麼理念,中心的思想為何。

我不認為這是為了吹毛求疵,我倒認為這是份內之事。
有本書曾言:
〝人常說,時間就是金錢。
 換言之,能以最短時間將事(文章)告竣,才是最大價值。
 而他以為不然,能專注,用心致志於處理某一件事情上,那才是最大價值。〞

這種活好你一秒,你就得到一秒價值的想法,嗅起來,有那麼點〝活在當下〞的味道。

我常藉由文章來練習整理想法,歸納重點,
敦促自己的思維理性化、條理化,即使耗的時間長,有穫益也就深感值得了。

2007年3月13日 星期二

札記-政治-開除黨籍:軍人百姓兩標準

我覺得,最叫我目光專注的新聞台,是民視。
管他催出的情緒是笑哈哈,抑是怒沖沖。
我,的確被其報導給吸引了!

原因無他,
這台是色彩最鮮明的電視台!
這台是最有綠色指標的電視台!

前幾天它講到國防部長被開除國民黨黨籍的事。
它的評論大意上說:

軍隊早已國家化,總統係為三軍統帥,國軍之一切更實歸總統指揮、裁示!
國防部長貫徹總統令,盡數移除軍中的蔣中正銅像,
此舉於法,合度;於民主,合(民)情。

國民黨大不該以開除部長黨籍之手段,
意將"國軍等同黨軍"的思想復辟,使民主的思維逆流。
或許,部長被開除國民黨黨籍(離開舊思維圈),未來的路更闊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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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覺我不會用政治色彩來確斷孰是孰非。
我只是想藉此說說我的想法。

我認為,社會及軍隊,各有一套道德規範。

對社會立場而言,
它認為軍隊就是,鮮有仁義之師(不就是人常講:春秋無義戰)。
講得難聽一點,軍隊的專業就是殺人放火,
軍人就得懂怎麼殺人,恐嚇,詭道。
那些什麼仁義道德,冠冕堂皇的想法,請你回到社會面,政治面吧。

以軍隊角度來說,
你有聽過中國有不殺人的名將嗎?
有那個不是腥風血雨下出身的?
帶的可是虎狼之師,心慈手軟能掌兵嗎?
還有,有軍人會因為吳起不孝而不研究他的用兵?
有軍人會因為曹操、成吉斯汗、忽必烈的殺人無數而不去理解其戰術戰技嗎?
我一直以為,軍隊的基本就是,
專制獨權(握生殺大權),惟將命是從(軍令如山),不怕殺人。

我只會用軍人價值去衡量軍人,
那些軍中的典範,脫去保家衛國的光環,他們是否嗜血成性?
倘若沒當軍人,會否危害一方,難被社會所見容?
抱歉,那都已經是後話,與他的軍事價值關係不大。
反正那是軍中典範,非百姓典範。

我知道及強調一點:
依據民主精神,除非遇到戰事,
軍中的那一套,不可以移植放到國家層面、社會層面,對百姓如斯對待。
也就是說,那一段口喊三四十年的戡亂日子,
尤其到了後期,很多人認為台灣早就不身處劍拔孥張,
蔣,仍用此謊言欺騙及剝削了人民,好暢行他的軍法治國,這是他的過失。

但換個方向想,
他在軍中這一塊領域,於台灣是無錯的,不然也可說,錯誤是少的。
因為我認為軍人的過失就是戰敗,其次叛變,那些才是軍人一生的可恥。
黃埔軍校,他是首任的校長,雖說創軍校的功勞不能有他全攬。
至少遷台後,
蔣家軍可能治軍有道的,台灣才免遭赤化,
而掌兵上,他或許算個能手吧。

而且除了以上的論調:我不贊成的〝軍中那套放到社會〞
我更加地說,我也不全然認同,〝社會那套適用於軍隊〞

例如,社會不可安插特務,
可是特務於軍隊內安插耳目之事,在軍中是司空見慣。
這也只能說社會不可有,軍中不可免。
我想,應該不會有人寧可相信台灣軍隊沒有間諜,
力求軍隊跟社會一樣不該有特務吧?

再例如說,社會是要求平等對談,軍中竟是要求論階級講話。
縱然軍中的絕對權威,是不被民主精神所接納,
但這正是軍中該有的常識,沒了,一群散沙可戰陣緘敵嗎?


我覺得面對此事件,可以學漢武帝大封諸侯那套,
可把拿名軍事家置換到部份蔣的銅像,萬不該將所有蔣銅像移除,
況乎他是黃埔軍校校長,以軍中倫理來看,已牴觸治校精神的道德層面了。

部長身為一個軍人遭軍人唾棄是應該的,
但國民黨既已轉型真正的民主政黨(社會角度),
而以這理由除他黨籍,此等舉措非常之不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