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5日 星期日

札記-藝術-燈下觀美人,越看越精神

聽不少相聲提過這句(註1):「燈下觀美人,越看越精神。」。
在台灣沒聽說過,不知是哪一省的俚語。
料想此話出現的時間應該早於白熾燈發明,
可能是舊黃燈泡的時代,也可能是用蠟燭的古代。
當時,物質不比今日富裕,若非是天色全黑,不輕易點燈或用電。


「越看(美人)越精神。」,
意思很明瞭,指情緒亢奮,興許說這話的,是男性。
故意強調「燈下」,可見得亮度不如白晝。
若是大白天,什麼都瞧得清清楚楚,何須打光。
即是黑燈瞎火,點盞燈,只一處明,便能招引目光,
猶如萬綠叢中一點紅,有「亮點突顯」之驚。

又顯然甚不明晰,燈火闌珊才能勾好奇,
看不清,越想看,越想看,越興奮,高「引人入勝」之欲;

且是光線昏黃,照在黃膚色上,斑、痣、暗沉,三分遮蓋,七分掩飾,
一「黃」遮三「醜」,存「月暈朦朧」之美。
這是黃種人才有此「福份」,換作是…牽涉到種族歧視,就不黑其他了。


在「亮點突顯」、「引人入勝」、「月暈朦朧」驅使下,
令任何庸脂俗粉盡能一轉,化為國色天香。
模糊的好,很多事看得太透徹,心是明白了,但就不好說、不好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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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苗阜王声 《王氏家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