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3日 星期日

札記-邏輯-主因?最後一根稻草?

去年十一月底,別部門同事因A事件,對我部門同事怒言相向。
該事也與我略有關連,十二月,主管特地找我了解情況。
他不解,怎麼因A事件有如此大的嗔怨?
 
我知道,對方積怨已久,A事件不是主因,而是最後一根稻草。
但考慮到兩邊,我還得繼續合作下去,
我對主管講的話顯得有所顧忌、語帶保留了。
 
 
我國中時,讀到歷史課本,將鴉片戰爭的原因,分成遠(因)及近(因),
我便思維,是不是所有事件都是這樣。

遇到衝突不化解、不釋懷的話,人的忍耐終究是極限的。
爆發點,很可能是一雞毛蒜皮小事,
(被人譏嘲:什麼!連這等小事也計較)
然而,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啊。

因此,當發生錯誤,應當平心靜氣想:這是主因嗎?抑是最後一根稻草
尤其對你重要之事,得花心思深究。
切莫找不出理由,就說「本來就是這樣」(註1),得過且過;
或是隨便搞個"偽科學"搪塞,敷衍了事。應實事求事,務實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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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蘇老師化學五四三》序言Page 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