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21日 星期二

心理_【快樂的起源】

影片連結:Paul Bloom-快樂的起源


要點:我們的快樂,來自我們對該物來源、材質、以及潛在特性的認知。

導讀:
為了閱讀的方便,我將字幕摘要整理如下,沒空看影片的人,可直接閱讀本文。
◎引言
今天我要講的是「日常生活的快樂」
但我先說一則關於赫曼.戈林(Hermann Goering)的故事,一位特殊又可怕的人 。
戈林是希特勒在二戰時期的副司令官,也是希特勒指定的接班人。
如希特勒一樣 ,戈林也自認是一位愛好藝術的收藏家。
二戰時期,走遍歐洲竊取,強奪,偶爾購買不同的畫作作為私人收藏。
他最想擁有的是維梅爾(Vermeer)的作品,希特勒收藏了其中兩幅,而他一幅也沒有。
後來他終於找到了一位名叫漢‧凡‧米格倫(Han van Meegeren)的荷蘭畫商 。
米格倫 賣給他一幅完美的維梅爾的作品,
該作品估計現值一千萬美元, 該作品也是戈林的最愛。
二戰結束,戈林被捕,在紐倫堡審判,最終被判死刑。
盟軍審查了他的收藏品,找到那些畫作。
逮捕了當時販售畫作給他的人,米格倫。米格倫被控叛國罪,叛國罪是會被判處死刑。
米格倫在服刑的六星期裡,他坦承犯罪,但他否認叛國。
他說:「我並沒有販賣偉大的畫作給那個納粹。 那是我自己畫的,我是一名仿畫家。」
沒有人相信他,然後他說:
「我可以證明的。 給我一些畫布和顏料,
 我可以畫出一幅比我賣給那令人厭惡的納粹更好的維梅爾作品。
 我還需要酒和嗎啡,因為這樣我才能工作。」
因此,他們給了他這些東西,他真的畫出一幅美麗的維梅爾畫作。
後來他叛國罪名被撤銷,改判成一個較輕的偽造罪,刑期一年,死後成為荷蘭人民的英雄。
關於米格倫還有很多事情可以說,但我想回來談戈林。

戈林, 照他的美籍審問官形容他,是一名友善的精神變態者。
但各位可以對他感到同情的是:當他被告知他最愛的畫作,其實是仿畫 ,
依他的傳記作者所說 :「他看上去好像是,他第一次發現世界上有邪惡的事。」


為什麼會這樣? 為什麼來源如此重要? 為何我們對所知的事物來自何處的反應如此大?
大部分人的答案,跟社會學家Veblen和Wolfe的看法一致:
「我們之所以看重事物來自何處,是因為我們很勢利,我們看重地位 。
 除此之外,如果想展現自己的財力和權力,
 擁有一幅真跡,當然會比擁有一幅仿畫來得好。因為和仿畫相比,真跡只會越來越少。」

我不否認這或多或少有些關聯,但我今天想告訴各位的是,這當中還有別的原因。
我想讓各位知道 ,人類其實就某些層面而言,我們是天生的本質主義者
我的意思是,我們對物件的反應不只從看見、感受,或聽見他們
相反地,我們的反應來自我們對該物件本質的認知,他們的來源、材質、以及潛在特性

並且,我想傳達的是,快樂其實是深層的,
這並非只針對像是藝術這種較高層次的快樂,即便是看似最簡單的快樂。
也都受到我們對於物品潛在本質的認知的影響。


對來源的認知,影響快樂度(相同東西,講不一樣來源,會有什麼影響)
○例一
拿食物來說 各位想吃這塊肉嗎?
一個好的答案是「要看這是什麼肉?」
如果不是牛肉,而是豬肉,某些人會吃;如果不是豬肉,而是牛肉,也有某些人會吃 。
如果是老鼠肉或人肉,極少數的人也會吃;
而如果是一塊奇怪顏色的豆腐,也有某些人會吃。這一點都不需要驚訝。
更有趣的是,這塊肉對我們來說味道如何,取決於我們認為我們在吃什麼。


○例二
以幼童當作例子來看,
要如何讓孩童不僅僅能多吃紅蘿蔔和多喝牛奶,
更要讓他們在吃紅蘿蔔和喝牛奶時覺得快樂 --覺得這兩樣東西更好吃?
很簡單,你就告訴他們這兩樣東西是從麥當勞買來的,
他們相信麥當勞的食物比較好吃,這點讓他們覺得所吃的東西比較美味。


○例三
那要如何讓成人真正享受紅酒呢? 非常簡單: 就把酒從很貴的酒瓶倒出來。
現在有幾十個(可能是上百個)研究顯示:
「如果你相信你在喝昂貴的東西,你會覺得它的味道更好」
最近有個用神經科學方式的實驗,
他們讓人躺進dMRI掃描儀,當人躺在那裡,通過一根管子 他們可以喝酒。
而在他們面前的螢幕則會顯示關於他們喝的酒的資訊,
每一個人喝的都是同樣的酒,但如果你相信你在喝昂貴的酒,
大腦掌管快樂和回報的區塊,就像點亮聖誕樹一樣興奮起來,
這不只說你比較快樂或你比較喜歡,而是你可以用不同的方式在感受這件事


○例四
就性別來說,這是我曾用在某些研究裡的刺激方式,
如果單純讓人們看這些照片,他們會說這些人相當地有魅力,多性感,多令人覺得浪漫。
其實,關鍵來自認知。
(1)你也許認為圖左是男性,圖右邊這張圖是女性。
但如果這樣的認知是錯誤的(左是女,右是男),那將是完全不同的感受。

(2)如果他們比各位想的還要年輕或年長,也會有不同的結果。

(3)如果你發現你用慾望的角度看的人,其實是你的兒子或女兒,
或你的母親或父親的變裝照,感受也是截然不同的。
獲悉某人是你的親人通常會扼殺掉慾望。
也許其中最令人振奮的發現是,內心的形象可以比真實的外在更美。
如果你喜歡某人,你看他就會覺得比較好看,
這就為何在幸福的婚姻裡,配偶們都會認為他們的另一半,遠比別人認為的還要好看許多。


◎對歷史的認知,影響快樂度(東西,說不說它的來歷,會有什麼影響)

○例一
談談消費產品,你喜歡東西的其中一個原因可能是其功用,你可以把鞋穿在腳上;
你可以用這套高球球具打高爾夫球,而嚼泡泡糖則對你一點用處也沒有。
但這三樣東西,根據他們的來歷,都有超乎其功用的價值。
(1)這套高球球具原是甘迺迪所有,在一次拍賣會上以七十五萬美元賣出。
(2)這泡泡糖是流行明星小甜甜布蘭妮嚼過的,後來賣了幾百塊美元。
事實上,心愛的人吃過的食物,也是很有市場的。
(3)這雙鞋可能是三樣裡最有價值的,
根據未經證實的報導,一位沙烏地阿拉伯的富翁開價一千萬美元,買了這雙鞋。
這就是那雙在幾年前伊拉克一場記者會上丟布希的鞋子。


而這種物品產生的吸引力,並非只發生在有名的物品。
我們每一個人、大部分的人,都有某些東西是無法被取代的。
這些東西的價值來自於物品的背景,也許是你的婚戒,也是你孩子嬰兒時穿的鞋。
所以如果東西遺失了,你無法找回,
你可能可以找到看起來或摸起來類似的物品,但你無法找回一模一樣的東西。

○實驗一
我與我的同事George Newman和Gil Diesendruck,
希望了解是什麼樣的因素、背景、原因使人喜歡物品,所以我們設計了一個實驗。

首先,我們請人們說出他們喜歡的名人(一位他們崇拜、還在世的人)。
其中有人回答喬治克隆尼,然後我們問他們 「你願意花多少錢買喬治克隆尼的毛衣?」
答案是一筆相當多的金額--
比起買一件全新的毛衣還要多,也比你不崇拜的人所擁有的毛衣還多。

接著我們問了其他的主題,我們給了他們不同的限制和不同的情境。
例如,我們告訴他:「聽好,你能買那件毛衣,
但你不能告訴任何人你擁有那件毛衣,然後你也不能把毛衣再拍賣出去。」
該件毛衣的價值下跌了,這說明了我們喜歡這件毛衣的其中一個原因。

但真正造成影響的情境是:
你告訴人們:「看,你可以再把毛衣賣出去,你可以吹捧毛衣的價值,
但在你得到毛衣之前,這毛衣已經完全洗乾淨了。」這點造成毛衣的價值大跌 。
如同我太太說的:「你已經把克隆尼的味道洗掉了。」


我們回來談藝術。我喜歡夏卡爾,我喜歡夏卡爾的作品。
如果在座有人想在演講結束後送我禮物,可以送我夏卡爾的東西。
但即便我分辨不出差別,我也不要複製品。
這不是因為,不是單純因為, 我是一個勢力的人,想吹噓自己擁有一幅真跡。
而是因為我想要擁有一件帶有特殊意義的東西。

這些藝術作品,他們的歷史背景是非常特別的,
哲學家Denis Dutton 在他精彩的著作《The Art Instinct》
說明了「藝術作品的價值,存在於人類行為中創造力的假設。」 
這點足以解釋真跡和仿畫的不同,真品和複製品看起來相同,
但他們擁有不同的歷史背景,真品是創作出來的產物,而複製品則不是,
這個理論可以解釋人們在藝術品味上的差別。


○例二
有一位年輕的美國藝術家,她用和Jackson Pollock相同的手法畫畫,
她的作品價值上萬塊美金--而大部分的原因是因為她是一位非常年輕的藝術家。
她就是這位是Marla Olmstead。
她在三歲時完成了她大部分的作品,而關於Marla Olmstead一件有趣的事是,
她家人犯了一個錯誤,
就是邀請電視節目60 Minutes II到他們家中 拍攝她作畫的過程,
他們報導出她父親在教導她作畫。
當這段影片在電視上撥出,她的作品就失去了價值。
這基本上是同樣的藝術,但作品的歷史背景被改變了。


○實驗二
剛才我一直在講視覺藝術,我要講兩個音樂的例子,
是Joshua Bell是非常有名的小提琴家,
華盛頓郵報的記者Gene Weingarten 請他做一項大膽的實驗。
實驗是:「如果大家不知道他們在聆聽Joshua Bell的音樂,大家願意花多少錢給Joshua Bell?」
他要Joshua Bell帶著他的百萬小提琴到華盛頓特區的地鐵站,
站在角落演奏看看他能賺到多少錢。
這一小段影片 (小提琴音樂) 在那裡過了四十五分鐘,他賺了三十二塊錢。
不差,但也不好。
顯然要真正享受Joshua Bell的音樂,你也必須要知道你正在聽Joshua Bell演奏。
他實際上多賺了20塊,但他沒去算,因為有位女士出現在影片的最後,
她曾在幾週前美國國會圖書館,聽過他穿著正式的黑色禮服演奏,
所以當看到他站在地鐵站裡,她嚇呆了、感到同情, 從皮包裡拿出二十塊錢給他。


○例三:《四分三十三秒》的樂曲
 第二個音樂的例子是John Cage的現代創作曲 《四分三十三秒》
  如在座各位所知,這首曲子,鋼琴演奏者坐在椅子,打開鋼琴就坐在那兒,
 整整四分三十三秒都不做任何事--整段時間是靜默的。

 大家對此曲有著不同的看法,
 但我想說的是,你可以從iTunes上購買這首曲子,
 花上1.99美元,你可以聽那段靜默的音樂,這和其他形式的靜默是不同的。



◎對本質的認知,影響快樂度(認定事物的本質,會有什麼影響)
關於快樂,我已經談論非常多。
我想說的是,剛說的每一件事同樣可以適用在「痛苦的認定」。
你對經歷的看法、和對事物本質的信念 ,皆會影響個人「痛苦的認定」。


○<Kurt Gray和Dan Wegner的電擊實驗>
 Kurt Gray和Dan Wegner有一項可愛的實驗,
 他們找幾位哈佛的大學生戴上電子刺激工具,然後給他們連續五次相同的電子刺激。

 接受實驗前,有一半的受試者被告知:
 「那個按下通電按鈕的人,並不知道正在給別人刺激(非惡意)。」
 測出的實驗紀錄是:第一次非常痛苦;第二次較輕,第三次已感到習慣,再減輕;
 第四次、第五次更輕微,苦疼隨次數減少。

 同樣在接受實驗前,另一半的受試者則被告知:
 「那個按下通電按鈕的人,知道正在給別人刺激(刻意)。」
 測出的實驗記錄是:第一次痛得像在地獄;第二次更痛;第三第四第五次,逐次加深。

 因此,當你〝相信別人要刻意這麼做〞,你感受到的痛苦則會越多。


○可控制的痛苦,可能是快樂
 不過,是在某些情況下,痛苦在對的情況下,可以轉變為快樂 。
 人類一個非常有趣的特質,往往在能掌控的情況下,
 尋求找到最少量的痛苦,然後從中獲得快樂--就像在吃辣椒、玩雲霄飛車

 這觀點其實早就被 詩人John Milton所寫下,
 他寫道:「心有它自己的地方,而它本身可以把地獄看作天堂, 或天堂看作地獄。」
 就以這句話做結語,謝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