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0日 星期四

札記-心理-學者、律師、新聞記者、傳教士

可以依據對於"事實"與"觀點"分成四類人。
第一類型,學者:挖掘事實,考量所有證據,得出合理的結論,歸納規則。
        事實→形成觀點

第二類型,律師:依據想要的結論,設定的規則,
        蒐集有利的證據,忽略或批駁不利者。
        觀點→選擇事實

第三類型,新聞記者:我指專業專業從事新聞工作者,不帶偏見地闡述真實情況。
          不給結論、不給規則。
          只有事實

第四類型,傳教士:同樣是談論事實,但摻雜自己的價值觀解讀、預測立場,
         甚至不需要有嚴謹邏輯,試圖影響別人對真理的信仰。
         只有觀點,事實可以真、可以編


在我小時候,流傳一個笑談。
在台灣戒嚴那年代,寫作文要高分,
在結尾一定要寫光復神州大陸,解救苦難同胞,或為偉大領袖、政府歌功頌德。
例如,寫「喫冰記」,說完故事後,就寫"開心之餘,莫忘了大陸同胞還在苦難中..."。
寫「遊記」,於末會說:"憶我神州,山川壯麗,至今淪陷於匪賊之手..."。
連出本書,還要恭祝總統華誕。
不得不說國家的政令宣導下,價值觀的畸形發展,活脫脫地傳教士型現象。


雖然那時代已為陳年舊事,政府的信徒是少了,傳教士型的人仍多;
講事實的少,帶成見掐造歷史的多,任由在哪個年代都一樣,這應該就是世間常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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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維鋼:看待事實有兩類人,學者型、律師型。
羅振宇:新聞傳播有兩種,平衡報導型,傳教士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