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11日 星期日

札記-政治-必翔公司在英國敗訴之我想

必翔公司報導在此:
一堂十億元的教訓 必翔纏訟十年,慘賠十億的孤兒心聲

我的感想是:
不可能以一個"歧視"來總結這整個判決原因,
至少公開的理由(判決書)不會這樣說。
他的合約內容及但書,很可能才是造成敗訴的最主要理由。
沒這些東西,你如何說服人"這是一場明明會贏的官司",
然而本報導,並無清楚的交代。

而且說到我們這國家,所謂的政府機制,外交單位,
果真如報導所述,在過程乃至敗訴後,無給予一絲的協助,棄之罔顧。
那麼這些公器究竟所置何用?是拿來酬庸,炫權炫富的沐猴而冠嗎?
老拿「國際處境艱難」來搪塞,令人極其心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