瑩真律師拍了一支視頻:
【法律系不是人唸的?!到底要唸多少書才考得上律師?】(註1)
她說她只提與國家律師考試相關,法律系的必修課、選修課,而非所有課程。
除了整理她所說的以外,為求完整性,
我加列了補習班網站(註2)整理的科目與成績計算,
以及考選部公布的命題大綱連結(大綱太多頁,僅附連結),
並拿六法全書(註3)的框架和那些必修、選修課比對看看。
我沒有要考律師,是看到這視頻,好奇而將資料整理一下。
◎六法
中華民國的民法編撰採「民商合一制」的方式,所以在民法典之外沒有另訂商法典,
許多的商事活動上的規定皆在民法典中加以規定,
另外也透過其它的特別法來加以補充,
而這些和商業有關的特別法一般通稱為「商事法」。
廣義的商事法包含所有與商業運作有關的法律、命令、判例以及解釋等,
狹義商事法則僅指公司法、票據法、海商法和保險法而已。
證券交易法自民國一百年起,
列入中華民國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三等考試商法考科之一。
職是之故,商事法則為公司法、證券交易法、票據法、保險法、海商法等五科。
○刑法
◎與國考相關的大學法律系之必修課、選修課
大一:
憲法、刑法總則、民法總則
※雖然不是英文原文書,但法律用字遣詞跟一般文字差距很大,像有字天書
※一本書主義,不代表只念一本書;準備國考只念一本參考書是不夠的。
大二:
民法債編總論、民法物權法、民法親屬法、民法繼承法、刑法分則編(每個罪章的各論)
※瑩真律師說:比較特別的,是她大二時就開始上行政法的基礎原理。
※一般法律分成民法、刑法、行政法
§我覺得,值得提的是,民法的源頭是羅馬法的《查士丁尼法典》§
大三:
民法債編各論、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
商事法(公司法、票據法、保險法、海商法)
※民法的債編是最龐大的
§商事法應該有五,她沒提到證券交易法§
大四:
大法官解釋文
◎律師國考的成績計算:
§現在我才知道,原來考慮是採排名制,而不是名額制(只率取幾人)跟及格制(幾分及格)§
◎律師國考的科目:
◎考選部命題大綱連結: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 試律師考試各應試科目命題大綱
-------------------------------------
註1:【法律系不是人唸的?!到底要唸多少書才考得上律師?】
【法律系不是人唸的?!到底要唸多少書才考得上律師?】(註1)
她說她只提與國家律師考試相關,法律系的必修課、選修課,而非所有課程。
除了整理她所說的以外,為求完整性,
我加列了補習班網站(註2)整理的科目與成績計算,
以及考選部公布的命題大綱連結(大綱太多頁,僅附連結),
並拿六法全書(註3)的框架和那些必修、選修課比對看看。
我沒有要考律師,是看到這視頻,好奇而將資料整理一下。
◎六法
○民法:
○民法之商法(註4):中華民國的民法編撰採「民商合一制」的方式,所以在民法典之外沒有另訂商法典,
許多的商事活動上的規定皆在民法典中加以規定,
另外也透過其它的特別法來加以補充,
而這些和商業有關的特別法一般通稱為「商事法」。
廣義的商事法包含所有與商業運作有關的法律、命令、判例以及解釋等,
狹義商事法則僅指公司法、票據法、海商法和保險法而已。
證券交易法自民國一百年起,
列入中華民國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三等考試商法考科之一。
職是之故,商事法則為公司法、證券交易法、票據法、保險法、海商法等五科。
○刑法
◎與國考相關的大學法律系之必修課、選修課
大一:
憲法、刑法總則、民法總則
※雖然不是英文原文書,但法律用字遣詞跟一般文字差距很大,像有字天書
※一本書主義,不代表只念一本書;準備國考只念一本參考書是不夠的。
大二:
民法債編總論、民法物權法、民法親屬法、民法繼承法、刑法分則編(每個罪章的各論)
※瑩真律師說:比較特別的,是她大二時就開始上行政法的基礎原理。
※一般法律分成民法、刑法、行政法
§我覺得,值得提的是,民法的源頭是羅馬法的《查士丁尼法典》§
大三:
民法債編各論、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
商事法(公司法、票據法、保險法、海商法)
※民法的債編是最龐大的
§商事法應該有五,她沒提到證券交易法§
大四:
大法官解釋文
◎律師國考的成績計算:
§現在我才知道,原來考慮是採排名制,而不是名額制(只率取幾人)跟及格制(幾分及格)§
◎律師國考的科目:
◎考選部命題大綱連結: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 試律師考試各應試科目命題大綱
-------------------------------------
註1:【法律系不是人唸的?!到底要唸多少書才考得上律師?】
註3:wiki:六法全書
因其內容包含常用的六類法律,故謂「六法全書」。
當然,書中所收錄的法律通常並不止這六法,只是這六法比較常用,
和一般人的日常生活比較有廣大密切的關係,
所以當地所使用的法律全集都被稱為「六法全書」
註4:WIKI:商法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