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20日 星期三

札記-表達-博學而詳說之,將以反說約也

一,引言

我從前的想法,
能用一句話交代,就不需要用十句講﹔
能用十句話表達,就不需要用百句說﹔
這是一個人該有表達的能力。
但現在想起當時的我,
實在過分地強調簡單扼要,卻忽略讓人明白最重要。


二,具體與說明,兩個基本問題
我從網路文章得知,
印度教育出來的工程師,為什麼邏輯表達的能力很強。
根源於他們的考試,從來沒有選擇題,跟是非題。
自小到大,一直訓練他們用自己的話,去詳細陳述他們想說的。
我非常認同這種教法,
雖然一開頭非常辛苦,但是它卻能裨益深遠的。

我小時候也遭過這樣的困難,
我知道問題來自兩層,
一,根本不曉得如何形成具體的想法
二,知道具體的想法,我要怎麼表達


第一個,我建議,
可以善用樹狀圖(心智圖)或者圖表
輔助形成自己的思想結構,將它具體化。
並多多練習,將會幫助你一次比一次漸入佳境。
而且我的經驗,樹狀圖與圖表是最能提綱挈領的方式。


第二個,則要看場合視對象來決定用字遣辭
(附帶強調,多用理性,少用感性用詞去陳述,不用低俗話博感情)。
重點是,要用對方的語言,先以明確清晰為目標,再漸求簡潔有力。
什麼叫做對方的語言?簡單說,就是講符合對方知識背景能理解的話。

如果是你認識的人,這好掌握。
但倘若是不認識的人,就預設對方是國中生,或國小五年級程度吧。
其次會有的疑惑是:廣詳則容易紊亂,簡要則容易不清晰,該如何拿捏?

我想,一開始就講細節,最可能使人一頭霧水。
建議可以先試著簡述要點,然後再講詳細的細節部分。
如條列式的要點,再一一具體而微。
而當對方了解時(你也感受到對方懂了),便可以隨時中途停下。
進入下個議題,或結束。


三,簡要。要言不煩是目標,但別人不懂則罔然
寫文章、說明事情,最重要的讓他人懂,而不在於字數多寡。
我從前認為簡潔最重要、寫文言文最美,後來略嫌他曲高和寡了。
因為作文之高超的標準不能是,
寫文言文勝白話文!而是閱讀的人,懂不懂你意思!
用過於簡潔的文,寫給他人,讓他看不懂而誤解,那就失去意義了。

我認為,真正的要言不煩,要像四字成語。它就好用在,多數人知道它的意思。
愛因斯坦曾說過:「If you can't explain it simply, you don't understand it well enough.」
換言之,準確而精要,是我們的目標。
而更加臻至的文章,則求能引人共鳴之文,促發他人盎然興趣。


四,說廣說略,縮放自如
再者,有人常說:博學而詳說之,將以反說約也。
學問能一以貫之,是的,的確是這樣。
如同儒家可以收攝為兩字:仁恕。這是由廣而略。
但是還必須要能再由略而廣,才有資格說,能反其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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