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3日 星期四

中史_(民國)政爭帶出的五四運動

明天是五月四日,使人回憶起五四運動,
搞不好有人明天會拿五四運動借題發揮,說校園該怎樣又如何的。
民國八年這事件,長久以來被賦予過太多”意義”,愛國、科學、民主、新文化等等,
要問的是,這些口號都是參與者認清現狀,在深思熟慮後所提出的訴求嗎?

僅就五四運動,我便聽過和官方說法差別甚鉅的說詞,
說:這是某些有心人士,表面號稱為了山東主權,裏頭卻是政治鬥爭的私心,
打著愛國旗幟,煽動無知群眾滋事搗亂,迫使政敵下野。

維基百科應是支持這說詞:
如「五四運動」條目(註1):
  「五四運動」發生之後,
 「研究系」以政府外交失敗做鬥爭「安福系」工具,
 藉傳媒煽動學生舉辦愛國示威遊行...
 是以「五四運動」絕對不可以單單理解為群眾在愛國意識之下的自發行為;
 事件源起、擴大都深受黨派鬥爭之影響。
又「林長民」條目(註2):
 林長民...研究系領導人之一。
 當時林長民對巴黎和會上中國代表團就收回山東利權的交涉不力,
 於是在北京的《晨報》上撰文批判列強。這也成為五四運動爆發的契機之一。
 五四運動中利用與曹汝霖的個人恩怨鼓動學潮。


維基已道出假愛國之心,行政爭之實的主要加害者和受害者,
分別是林長民和曹汝霖。然而,有人會問:
「縱然是政爭,動機不單純,但巴黎和會的合約上,
 確實寫著”德國在山東的利益讓渡給日本”,林長民能冤枉曹汝霖嗎?」
那麼,其關鍵就出在山東問題上。

2001年電影【驚爆十三天】(註3)中有一橋段,
美國為讓蘇聯撤走古巴新架設飛彈,答應拆除土耳其境內部屬飛彈作為交換,
但是,會在半年後實施,以免有人作聯想。
而且此協議雙方皆須保密,一旦曝光,美國政府既不履行,也概不承認。
防止半年時間差所產生的”聯想”,就是顧及「國家顏面」。
而巴黎和會上,山東問題就類似於此。

依據唐啟華先生的《巴黎和會與中國外交》:
 1919年,即民國八年,4月30日的英、日、美三國領袖會議,
 日本代表牧野做了半官方口頭聲明:
 「日本自願擔任將山東半島連同完全主權還中國,
 唯將前允德國之經濟特權暨在青島設立特別居留地權保存之。
 各鐵路業主,專為保護營業安寧起見,可用特別警隊,以華人充之,
 各路所選日本教練人員由中國政府委派。日本軍隊應於最早期間撤退。」
 簡言之,
 (1)日本保證歸還膠州主權給中國,
 (2)只繼承德國在青島的經濟特權及其他普通權利。

 威爾遜對此聲明表示滿意,三強決定將日本建議條款,納入對德和約156-158條,
 也就是「德國以前在膠州及山東省所有各項權利一概放棄,交於日本」。


 因此,唐啟華先生說:
 「巴黎和會對山東的安排,
  不能只看對德和約156-158三條,還要加上日本的聲明內容;
  美國總統威爾遜致力約束日本所得,英國努力協調,日本已作出許多讓步,
  但因國家體面考慮,堅持不肯將歸還膠澳(青島舊稱)給中國形諸文字,
  只願在會中做聲明,(1)保證歸還青島主權,(2)限制山東經濟利益
  而美國又一再強調不承認1915、1918年中日成約。

  這樣的安排,日本僅得到了面子,
  先取得對膠州灣租借地的自由處分權,再與中國談判歸還條件,
  而有關歸還條件的內容,及限制山東經濟利益,已經做了宣示保證,
  並有美、英、法三大國做保證,對中國而言,其實頗為實惠。
  然而,中國朝野希望可以直接無條件收回青島租借地及德國在山東權益,
  對於得到間接有條件收回並不滿意,加以當時輿論喧譁及政客扭曲,
  絕大多數國人以為和會對山東的安排,僅是對德和約之三條而已,
  遂堅持不保留則拒簽。
  事實上,後來在華盛頓會議山東問題基本上依照巴黎和會的方案解決,
  學者多認為是外交勝利。


電影【驚爆13天】
巴黎和會,中日協定
檯面上
美國迫使蘇俄妥協
日本接收德國在山東一切利益
(對德和約156-158)
檯面下
美國半年後拆除土耳其飛彈(像是出賣友國),作為交換
日後,日本歸還青島主權
限制日本在山東經濟利益
表裡不一的顧慮
美國顏面
日本得面子,中國得裡子
結果
和平解除古巴危機
有心人士煽動五四運動,
中國代表團因而不簽字。
兩年後(1921),華盛頓會議仍照
原本談妥協定,日本歸還青島主權,
限制日本在山東經濟利益。


從這可以發現,
中國雖是弱國,但北洋政府已經極力爭取到”間接有條件收回”,多等一段時間差(三年)。
林長民當時在外交委員會,極大可能曉得青島將收回,
卻仍然在晨報,寫了聳人聽聞的言論,煽動民變。
而且就事論事,目前證據看不出曹汝霖與此事有何關係,
是林長民一夥人挾私報復,教唆縱火傷人(註5),令使曹汝霖等人背負罵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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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維基:五四運動


註2:維基:林長民
這也成為五四運動爆發的契機之一。五四運動中利用與曹汝霖的個人恩怨鼓動學潮。


註3:【驚爆十三天】影評
甘迺迪總統委由其弟弟親自密會蘇聯大使,
告知其實美國現行部署在土耳其境內的飛彈已經相當老舊,
美國真的願意將其撤除,以換取蘇聯撤走所有部署在古巴的飛彈
(須在聯合國監督下進行),同時答應事後絕不出兵攻打古巴,
但是這一切必須在半年後才會執行,
且對於這樣的協議雙方要保密,只要美國做出這樣承諾的消息走漏,
美國一定公開否認此項承諾,當然這時候一場戰爭將無可避免。


註4:1. 五四運動的歷史細節,同一篇:每日頭條:五四運動的歷史細節


註5:
1. 愛國牌:梁啓超、林長民這樣玩死曹汝霖
按原計劃,中方不準備在巴黎和會上提出「山東問題」,
因受制於《二十一條》,就算提出也收不回。
可在美國的鼓勵下,中國代表團決心一搏。顧維鈞的演講極為精彩,
他援引《國際法》,提出《二十一條》是在武力脅迫下簽訂的,
並無法律效力,得到列強贊同。
日方大為惱怒,認為是陸徵祥背叛諾言,採取了對立態度,並以退出巴黎和會相要挾。

為保住國聯,威爾遜只好出賣中國,在山東問題上做了讓步:相關條款雖不列入合約,
但要求日本在美國總統、法國總理、英國首相前面口頭承諾,把山東還給中國。
美國國務卿對顧維鈞說:三個大國給中國做保證,你還怕什麼?
這個結果大大好於中方預期,不簽約,中國就無法取得戰勝國地位,
中德便仍在戰爭狀態中,得不到戰爭賠款,還要繼續支付德、奧兩國的「庚子賠款」,
顯然弊大於利。北洋政府決定簽約...


2. 每日頭條:他是林徽因的父親,五四運動的點火者,卻成了軍閥混戰犧牲品
但其實公正地來看,北洋政府絕沒有在巴黎和會上簽署任何出賣國家領土主權的文件,
巴黎和會上也沒有任何這一類的條款。
但是被認定為失敗的主要原因是,日本將會繼承德國在山東的一切特權,
實話說關於這事兒,
雖說中國代表團不願意認帳,但是顧維鈞大使在巴黎也是多方斡旋,
不是見了美國總統就是去央求法國總理,
已經得到了兩國的保證,之後和日本方面也達成了簽署解決山東問題懸案的文件。
但是林長民卻不管這些,在他看來,中國代表團就不能在和約上簽字。
得到外交受挫消息的林長民立刻把消息散布在了著名的《晨報》上,
並且大聲疾呼「膠州亡矣,山東亡矣,國不國矣」
「國亡無日,願合我四萬萬眾誓死圖之」。

這篇文章發表之後立刻在全國上下點炸了輿論,
這可比今天的一篇十萬加百萬加的文章有影響力多了,因為國將不國了。
巴黎和會中國外交失敗,北洋政府準備簽署賣國協定的這一消息,
經林長民的刻意泄漏立刻在各界引起巨大的反響,尤其是北京各大學校的青年學子。
於是在兩天之後,即1919年5月4日下午,
北京十二所學校的3000多名愛國學生舉行示威遊行,
火燒趙家樓曹汝霖住宅,痛毆章宗祥。「五四」運動由此爆發。

當時的大總統徐世昌對學生們爆發的大規模遊行十分惱怒,
之後持續時間更長的三罷更讓北洋政府十分憤怒。
徐世昌指著林長民的鼻子罵,這次學生鬧事那麼大的學生運動就是你在背後點陰燈放鬼火。
隨後罷免了林長民的所有公職,並且解散了外交委員會。
而五四運動中被扣上大帽子的曹汝霖也對林長民多有不滿,
原來被指責為賣國事跡的早年山東路權轉讓的相關條約不只是曹汝霖,
林長民也參與其間,並且曹汝霖的回憶文章裡,
也不點名地說煽動學生來攻擊他的就是這位同事兼朋友。
曹汝霖還曾說過兩人交情稱不上是知己卻不止泛泛。


3. 煮酒君:這才是五四運動的真相
台灣著名歷史學者唐啟華通過研究這份檔案,完成了著作《巴黎和會與中國外交》一書。
書中指出,北洋政府並非是賣國、
無能以消極態度妥協於列強的政府,巴黎和會上中國的外交也不算失敗。
不過,日本早在1915年就已經從德國人手中搶走了山東權益即青島和膠濟線鐵路權。
當時日本人已經控制了將近五年時間,並非剛失去的。
但北洋政府並沒有直接妥協,在和會開始後,
北洋政府代表團採取的對抗方針,堅定表達山東權益訴求。
提出《山東問題說帖》、《德奧條件說帖》、《廢除中日民四條約說帖》等四個要求,
主張山東德國權益應直接交還中國、改正列強在華種種條約特權、
中國對德、奧和約應列條件之意見以及廢除所謂二十一條等四件事。
這讓日本陷入被動。日方儘管經過了精心準備,
又打出國際法和多國密約來反制中國,但最終達成的和會協定,
僅僅保留了日方在山東、青島的經濟特權,重申了中國對山東的主權和治理權。
巴黎會議本身就是一場的弱肉強食的會議,
國家被主力方分為三等,第一等是最強的五個國家,日本為五強之一。
而第三等是弱國,中國被劃在三等的弱國中。弱國分不到什麼好處,這是必然的。
從這個角度來說,當時中國沒有失去什麼,而且還得到了一些權益,
我們的賠款不用支付了,全部免了,
德國和奧匈帝國的租借地我們可以收回了,他們的很多在華企業我們可以接管了。




參考資料:
1. 林長民與五四運動
2. 賣國賊鐵帽子下,另一個更接近真實的曹汝霖
3. 《愛國正義一律師: 劉崇佑先生》:五四運動是林長民所掀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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